买车险谨防“全包合同”陷阱

 所属分类:  2013-5-27 16:18:07    加入收藏

谨防“全包合同”陷阱 

消费者与经销商签订的这样的合同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隐患。 

因为,当销售人员向消费者介绍车辆及经销商服务的同时,销售人员会向消费者先提出各种优惠政策来迷惑消费者,比如在车价上进行一定的优惠、在保险费用的折扣上给出更低的折扣、或是在服务费上有所优惠等等,而消费者看到这些“好处”,往往就会被迷惑,最终同意在合同上只写明购车所需的总价金额,而其他的项目费用则忽略了。 

但是,这个合同上的总价金额的实际计算方法,消费者却是不得而知的,直到拿到各项目发票或凭据时,才发现自己被经销商狠狠地宰了一刀。 

由于经销商和消费者签订的这种购车合同上没有明确表明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导致消费者没有充分有力的证据能够反驳经销商的这种做法。所以消费者在签订此类的合同时,不能草率轻信销售人员的所谓的各种“好处”,一定要保持一份清醒的头脑。

2013年3月1日

自家两车相撞 保险公司同样需要理赔
    ○市民刘先生咨询:自己家有两辆轿车,在出库时不慎剐蹭,导致两辆轿车均发生不同程度的伤损,一车大灯损坏。由于两车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均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请问保险公司可以给两辆轿车都赔偿吗? ●帮办热线答复:采访了财险公司的孙宏善经理,他说,三者险合同条款中明确:“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人依法赔偿。”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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