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的理赔次数越多保费越高
理赔次数越多保费越高
据笔者了解,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车主若是上一年度、上两年度和上三年度及以上多年未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分别下浮10%、20%和30%;但如果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将上浮10%。就商业保险费率浮动与事故次数的关系,笔者走访了多家车险公司。人保车险表示,在上年无理赔记录的情况下,商业车险年保费可享受30%的折扣。而有一次、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理赔记录后,保费分别会上涨5%至10%,10%至20%。太平洋(601099,股吧)车险在无理赔记录的情况下,商业车险年保费也可享受30%的折扣,但是若理赔次数超过3次,保费将在原价基础上继续上调10%,若有5次记录更是会上浮至50%,超过5次以上的更是将被保险公司拒保。以太平洋车险为例算笔账,同一辆车子在有5次理赔记录的和无理赔记录情况下的商业车险保费相比,前者居然达到了后者的2.14倍,若是加上交强险的增幅更可谓是“雪上加霜”。更重要的是,此保费将作为基数一直影响到今后的保费金额。
此外,不少保险公司还设有车险“多次事故免赔率特约条款”,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的车辆,免赔率从第三次开始每次增加5%、累计增加,免赔率不超过25%。因此一些车主“宁可自己掏腰包修理车子,也不愿意向保险公司索赔而留下理赔记录”的行为也就可以理解了。
小事故“私了”很划算
许多车主认为,将保险费率浮动与事故次数挂钩似乎有失公正,譬如有些车主上年出险5次,但每次都是200元的小额赔款,车险保费却要上浮1倍多;有些车主上年只有一次大事故,理赔金额1万多元,却仍可享受优厚的折扣,这样做法似乎有失公平。业内专家对此的解释是:“只有次数才最能代表车主的谨慎程度,即只注重次数,不注重理赔金额,引发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才可能降低,因为没有人会故意将损失扩大化。”因此,将保险费率浮动与事故次数挂钩实则是保险公司降低道德风险的做法,而这样做也可以更好地督促车主提高谨慎驾驶的自觉性。
笔者就这种“私了”小事故的可行性走访了上述保险公司业内人士。他们认为,车主如果是出于控制出险次数和减少麻烦等心理,选择“私了”小事故也未尝不可,但是如遇到较为复杂,理赔额相对较大或者是有后续赔偿风险的事故,则应及时找保险公司,按正常的理赔流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