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方案

 所属分类:  2013-6-1 23:01:18    加入收藏

昨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2011年度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方案》,《方案》明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方案》,车主在2011年给汽车上商业保险时,将按2009年、2010年车辆所发生的理赔次数、金额分档次对保险费率进行升降。

  今年1月1日起,北京在全国率先实施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按照2010年的车险费率浮动方案,车主在2011年续保商业车险时,即便2009年无理赔记录,今年有过1-2次的理赔记录,费率系数也将由0.85升至1倍和1.1倍。而此次新方案将历史理赔记录纳入考虑,若车主2009年未理赔,即使今年出险1-2次,但赔款总额低于当年保费,明年续保时仍将视为“上年末未发生赔款”,享受浮动优惠,不升不降。其余情况仍按今年1月1日首次发布的原方案执行。 从今年的数据看,车险费率浮动方案着实刺激了不少车主更加小心行驶。据北京保监局保险监管处处长马骥透露,截至11月,北京市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实行商业车险浮动方案以来,有65%的车辆同比上年保费有所下降,享受到优惠。而今年以来共有197万辆机动车投保商业车险,累计保费收入61.8亿元;前11月车险报案数同比减少6.1%,出险率同比下降27%。

  保险行业协会介绍,今后车辆投保优惠还会考虑随人随车因素。由于升降问题比较复杂,费率档次涉及公平性、合理性。保险行业协会将在网站开辟专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方案

2013年6月29日

关于车险索赔的调查时间问题的解答
    我的轿车于2004年1月份出了一个交通事故,2月中旬事故处理完毕,全部手续已经上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至今没有处理完毕,我再三打电话问询,他们回答说正在处理,根据人保的赔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定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我现在已经等了两个多月了,他们还没有处理完,而且态度不好。请问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客户:  对于保险公司,索赔的调查工作是必要的,但是保险公司有告知的义务,建议您详细咨询人保的客服人员。...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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