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载人:投保座位险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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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 0: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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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载人:座位险必不可少
新的年度即将到来,对于普通家庭用车,车主最好审视一下车辆用途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家里增加成员,私家车从个人代步工具变成接送家人的专车,保险专家建议关注车上乘客的安全保障,特别是孩子。比如要经常接送孩子的车主,就应该考虑投保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这样一旦出现事故,坐车的家人和朋友也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另外,考虑到现在城市路况的复杂性,专家建议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也很有必要。不过,对于现实中不少人只购买最高5万元的保额,专家认为应提高到10万元或以上的保额标准。理由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保额不足的情况,特别是因事故致人伤残以后,保额低了的话,投保人可能会出更多的钱。
笔者带着陈先生的疑问,向车险专家请教团购车险的利弊。
这位车险专家回答道,如今网上团购车险正渐渐兴起,从经济学角度而言,当需求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能掌握交易的话语权,与产品供应商重新评定购买价格,达到降价购买的目的。就像一个工厂达到一定生产规模时,就能和原料供应商协商原料价格是否能降低点,以降低自身采购成本。
但车险产品其实与普通商品不同,它是通过服务以实现产品价值的。普通商品在商品价值不受损失情况下,可以通过规模化收购而降低价格,但服务在降价情况下,能使其服务质量不受影响吗?
车险专家指...
查看全文>> 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
在汽车保险的理赔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修理厂,修理厂的修理价格、工期和质量均直接影响汽车保险的服务。因为,大多数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之后,均认为由于有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必须负责将车辆修复,所以,在车辆交给修理厂之后就很少过问。一旦因车辆修理质量或工期,甚至价格等出现问题均将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一并指责。而事实上,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项下承担的仅仅是经济补偿义务,对于事故车辆的修理以及相关的事宜并没有负责义务。...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0日
没有牌照的车辆出险 得不到理赔
王先生购买一辆新车,还未上牌照便发生交通事故,然而,他找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拒,理由是无牌照行驶车辆出事故属免赔情形。事后,他便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昨天,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对于是否明确告知免赔情形,原被告各执一词。
王先生认为,本案交通事故属于与被告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被告有义务履行保险责任。据此要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额227018元、车辆购置税19403元及停车费3200元。法庭上,保险公司代理人辩称,原告购买车辆后未领取号牌及临时号牌就上路驾...
查看全文>> 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明确了交强险的定义: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第462号令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分为五章,即总则、投保、赔偿、罚则、附则五大部分,共计四十六条。新的条例颁布以来,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如在强制性上,比以前更严格,即包含了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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