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要避免的四大车险理赔误区
随着新《保险法》出台,车险赔款实名制、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等制度相继颁布,很多车主感觉“不太适应”。以前可以通过4S店或理赔中介解决的问题,现在大部分需要自己面对。但看似简单的理赔程序,执行起来还真需要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巧。针对不少车主反映的理赔误区问题,保险理赔专家特别总结了具有代表性的几点,以方便车主顺利理赔。
误区一:反正有车险 全责同责都一样
有的车主认为,出险后只要48小时内报案保险公司就会赔付,至于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此在进行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特别在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中,有的车主为了能快速处理,在行人有责任的情况下也答应承担全责。
保险理赔专家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这种“豪气”其实是很危险的。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如果车主在购买保险时不仔细看清条款,在发生事故后又“勇于”承担责任,最后可能会有相当多的费用需要自己负责。尤其在北京地区,根据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今年的赔款记录和赔款金额直接决定了来年的保费增降。因此,在责任认定中,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
误区二:机动车年检不重要
调查显示,车主通常都会记得给驾驶证、行车证办年审,但不少车主会忽略给车辆办年检,特别是对爱车进行了改装的车主,常常因为珍惜自己的创意而推迟年检的时间。安邦保险理赔事业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每年都有因为车辆没年检而拒赔的事情发生。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年检合格的车辆生效,未年检的车辆全部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即使上了保险也会被拒赔,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安邦保险理赔专家因此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按时年检,不能心存侥幸而影响理赔。
误区三:收费停车场中刮蹭 丢车也可理赔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急剧递增,在停车场发生的刮蹭甚至丢车事故也开始频频发生。而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发生刮蹭或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因此,一旦发生上述事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在此,安邦保险理赔专家特别提醒广大车主,每次停车时一定要注意收好停车费收据,作为向停车场索赔的凭证。
误区四:撞了自家人肯定能赔
开车撞上家里人的情况虽不多见,但确实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的车主是快到家门口了,脚下没留神,撞伤了前来迎接的妻子或孩子;有的则是倒车时技术不过硬,撞伤了站在一旁指挥的家人。碰到这种意外,车主一般都会赶紧报案,并认为肯定会得到保险公司的人伤赔偿。
但实际上,如果车主只购买了三者险,那么保险公司会对这种事故拒赔。因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明确规定,所谓“第三者”应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以及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车内人员。为了保证自家人以及车内人员的乘车安全,保险理赔专家建议车主可以再购买两种保险:
一是车上人员责任险。该险种是一款附加险,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