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定损价格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

 所属分类:  2013-6-7 19:41:06    加入收藏

车辆出险后,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车主后期询问的价格有出入,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车主可让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协商处理,或按照保险公司原先的定损价格,由保险公司推荐到相应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因定损价格存在纠纷、自行将车辆维修,而使得“无法重新核损”,这时是很难会有保险公司对此赔付的。在车辆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一贯主张以修复为主(在不影响安全前提下),除非是无法修复的,则给予更换,而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的定损价格则是参考市面上零部件价格、维修人工费来确定的。当然,不同维修厂因 成本的不同,造成出险维修差价较大也是比较常见的现象,所以车主解决方法有两种,一是让保险公司与维修厂议价处理;二 是让保险公司推荐到相应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不过,为了避免在索赔当时出现分歧,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最好能以书面的方式说明细节,可事先约定一次性的评估条款等。

2013年2月23日

豪车受损保险公司拒赔
    豪车受损保险公司拒赔 庭审中,身为某公司董事长的方先生诉称,自己于去年2月4日花费141万元购置了一台奥迪A8轿车。同年3月17日,方先生驾驶该车在开发区某路段与另一车相撞,导致该车严重受损,维修花费87万余元。 据了解,方先生购车后在我市某保险公司为该车办理了全额保险,并支付了保险费3万余元,所以方先生一直等待保险公司理赔。但今年3月3日,方先生等到的是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方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车辆保险理赔金87万余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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