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轻松获赔 车主最好避免三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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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7 21: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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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投附加险,是在花冤枉钱
如果车险条例中明确规定车辆出现事故不予赔付,那么车主在投保时可根据附加条款再投保一份附加险,这样出了事情才可能获得相应赔偿。
专家提醒:即使投保了附加险,一些车辆损失是否能顺利获得理赔仍有前提条件,例如车辆在正常行驶时发生自燃可获得赔偿,但因车主操作不当而自燃,则不予赔偿。一样的,车辆泡水后造成发动机进水可理赔,但若车主明知发动机进水还启动汽车,造成的损坏就不在理赔之列;
误区二: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被保险人“不怕”承担责任。但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在责任认定中,被保险人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承担。
有这样一个案例,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车主和行人都有责任。为了快速处理事故,交警调解希望车主承担全部责任,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便接受了。可伤者后来成了脑瘫,医疗费至少40万元,保险公司却只赔偿10万元,余下的30万元让“负全责”的司机傻了眼。
专家提醒:出事后不要认为保险公司担责,就忽略了责任认定,特别不要对责任“大包大揽”,这样很容易为自己带来后患。
误区三:我买了保险,你当然要全赔
消费者往往会进入一个误区,认为我买了保险,出了事故就得全赔。事实上,根据保险条例,并非所有的事故都能得到全额赔偿。据了解,通常投保人在买保险时,往往只购买强制险和车险主险等,一旦出现全责理赔,保险都要扣除20%的不计免赔率,即只赔80%,其余归投保人承担。投保人要想得到全额赔偿,前提条件只有购买“不计免赔附加险”。
专家提醒:保险具有不可预知性,要想降低风险,投保可适当考虑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或其他更多险种。
人保车险理赔所需资料包括:
1.理赔申请书,事故认定书,定损单
2.修理清单,修理发票
3.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如是B照以上需提供体检证明),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明卡号、开户行、哪家银行)...
查看全文>> 2012年9月30日
新车船税使80%的车辆降低税负,增加税额的车辆有6%
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是新车船税法,新车船税实施时间是2012年1月1日。与原来车船税暂行条例相比,车船税法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而不需要登记的内部作业车船则不需要缴纳车船税,新车船税法的征收范围不是按照车船登记来确定是否缴纳车船税,而是将征税范围包含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作业的机动车和船舶。新旧车船税在乘用车税额上也有不同。暂行条例中微型、小型乘用车按载客人数分...
查看全文>> 养车成本可能增加
根据省城部分保险公司的推测,7月1日开始实施的强制三者险的费率将高于先行的商业三者险,因此,有车族每年养车成本也会有所增加。
据了解,自2004年5月1日起,涉及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范围扩大;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高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这两个法律文件的同时实施使保险赔付成本上升。
此外,该《条例》规定社会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机动车交通事故...
查看全文>> 一个险种不应承载行政处罚功能
从该“办法”的内容看,在有关主管部门眼中,交强险似乎成了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奖惩的价格工具。
有车友指出,与其他社会商业险种不同,交强险是典型的社会公共利益性质的险种,其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即便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责任,受害者也能获得一定赔偿。因此,与其他商业险种不同,交强险的最大特点是无责任的车辆驾驶员承担有责任受害人的赔偿义务,从而让处于相对弱势的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获得最起码的保障。其本质是驾驶员通过购买交强险的形式,全面承担了个人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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