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有责任保自家人

 所属分类:  2013-6-8 19:45:55    加入收藏

事件:市民何女士开车快到自己家门口时,儿子听到汽车声飞奔过来迎接,何女士不慎将儿子撞伤。她想,自己的车上了第三者责任险,应该能得到赔偿。于是她到保险公司要求索赔,结果却遭到拒绝。

专家提醒:所谓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指投保的车辆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时,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一般而言,保险公司称第一者,驾驶员称第二者,事故中的受害人称第三者。但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条款都规定:驾驶员和他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何女士的儿子是被她自己开车撞伤,显然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不过,何女士肯定同时还买了交强险。交强险对第三者的界定是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并没有包括被保险人的家人,另外,责任免除条款中也没有把被保险人的家人列入。何女士撞伤自已儿子显然是在交强险责任范围之内,可以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内进行赔付。

2013年4月10日

无过失责任险是否需要购买?
    无过失责任险 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毁,保险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购买建议:此险跟三者险大同小异。主要还是针对第三方的损失进行赔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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