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拖到理赔过期,究竟该谁来负责?
所属分类:
2013-6-10 10:18:10
加入收藏
案例回顾
吕大军的“公爵王”当年是挂靠在哈尔滨市乐阳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投保的,保额34万元,年缴保费7800元。
2001年4月16日,吕大军行车途中发生意外,汽车底盘严重受损。吕大军随即向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太平支公司报案,经过现场勘察,保险公司告知吕大军到其指定的成功汽车维修公司定损并维修,确定修理费13368元。
此后,吕大军按照往常惯例,将车辆及理赔手续交给了修配厂,并授权修配厂代为理赔,保险理赔款作为车辆的维修费。人保公司及成功修配厂两方当时并无异议。
车辆修理好后,吕大军将车辆取走。然而,人保公司却以理赔手续不全为由拒绝给付理赔款,汽修公司转而向吕大军索要维修费。吕大军认为,他已经将对人保公司的合同债权转让给了汽修公司,保险公司也认为此次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且进行了现场查勘和定损。那么,保险公司为何“出尔反尔”?
由于保险公司一直没有理赔,2003年,汽修公司向吕大军提出诉讼。吕大军一、二审均败诉,无奈之下,只能服从法院判决,给付了维修费。
与汽修公司的官司了结后,吕大军仍心有不甘。他说,自己并不是为了区区一万多元才和保险公司叫劲,他只是想讨回公道。通过采访,吕大军在当地开的几家店颇有些名气,家里有3辆车:奔驰、丰田“子弹头”和“公爵王”。
吕大军再次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一改以往理赔手续不全的说法,保险公司此时却以保险理赔请求超过两年有效期为由,拒绝赔偿。眼见与人保公司多次交涉无效,吕大军于2005年11月21日将人保公司告上法庭。
“为了1万多块钱的保险金,我足足打了五年官司,我不想再耗下去了。”在电话里能明显感觉到吕大军的一丝疲态。考虑到等二审判决还会耽误时间,已经被保险公司拖累近五年的吕大军最终同意了法院的和解建议。
2013年3月19日
实施交强险制度对公众有什么好处 实施交强险制度对公众有什么好处? 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维护社会稳定。...
查看全文>> 张伟决定给自己买辆车,这样平时上班节省了时间,节假日的时候还能带家人出去转转,一举两得。可是买5座的家庭用车,还是买6座以上的商务车呢?张伟参考了2009交强险费率表,5座的家庭用车需要交保费950元,而6座以上需要支付保费1100元。
最后经过家人的商量,6座的比5座的才150元,于是准备购买一辆6座的商务车,可现在市场上的商务车那么多,什么车比较经济实惠呢?来到4S店后,销售人员跟他推荐了广本奥德赛商务车,这款车从外形看,时尚大气,线条流畅,车内空间更是宽敞,里面以淡黄色为基调,给人...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2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为法定保险制度的正式确立指明了方向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为法定保险制度的正式确立指明了方向
我国机动车第三者法定保险制度发展史上的分水岭是, 2003年10月28日通过,并于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道交法》第76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交法》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为法定保险的正式角色。...
查看全文>> 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它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自己车辆的损失.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
1、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翻车等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2)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3)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