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条款被误读的“无责不赔”
所属分类:
2013-6-10 13:08:39
加入收藏
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投保了商业保险却没有得到赔偿,被迫无奈的投保人最终只好诉诸法律。近期在
北京、江苏、重庆等地曝光了多起类似案例,最终法院都判定了“无责不赔”条款无效,支持车主的诉求。
一时间舆论哗然。有财经网站调查显示,超六成车主在理赔中遭遇过类似情形。超九成车主认为保险公司类似的条款明显不合理,是霸王条款。
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的车损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的“按责任赔付”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责任。其中,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所谓“无责不赔”,便是指的这条。
“有过错有责任,没过错没责任。在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也因投保车主有责或无责来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并不存在异议。”据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余海纯介绍,我国商业
车险的赔付原则一直是按过错责任来进行赔付。而“过错责任”判定事故责任一直是国际惯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指出,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坦言,认为无责不赔是霸王条款实际是一种误读。无责不赔只是不能从自己的保险公司中得到车损险的赔付,但可以从对方的第三者责任险中得到全额的赔偿。
车辆部分损失——
“无论是多少年的旧车,保险公司都得为新零配件‘埋单’,所以投保时如果按新车价格投保,保险公司全额支付维修费用;如果按折旧后价格投保,理赔时保险公司也同样按比例支付费用。”某保险公司车险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论怎样投保,始终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存在‘高保低赔’。”...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4日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交强险赔偿限额的规定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日
汽车保险常识一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 汽车保险常识一,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在这里特别要提醒一些车主千万不能酒后驾车,更不要将车借给一些没有驾驶证的朋友。...
查看全文>> 由于价值的不同,所以经济车和中高档所购买的险种也不尽相同。经济车价格更适合普通大众,买保险也要大众化比较好。在保障险种照顾面较全的情况下,本着经济节约原则,对于一些不必要的险种则不必购买。中高档车的维修价格不低,所以购买保险最好更为涉及到方方面面。进一步降低损失。比如中高档轿车进口玻璃比较贵,所以玻璃单独破碎有必要买一份。
经济车推荐的最佳保险模式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20万+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不计免赔额,旧车推荐购买自燃险。鉴于经济车型的原车配置较低,一些喜欢加装额外车载设备...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