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对车险高保低赔问题展开调研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6-13 20:30:36    加入收藏

央视上周报道称,商业车险存在“高保低赔”的行业惯例。对此,保监会近日表示,将针对目前商业车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并承诺9月底前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的改革。

  投保19万最多只赔10万

  上周,央视曝光了保险公司按照新车的价格收取相应的保险费,但理赔时却按照汽车折旧后的价格赔偿。这一霸王条款让保险公司“前后两头占便宜”,却让车主吃了哑巴亏。北京车主高先生2003年买了一辆轿车,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万多元,即这辆车如果被撞坏了他最多能获赔19万多元。

  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赔偿处理条款,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机动车发生全车损失时,计算赔偿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计算。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但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

  车主委托代理人储谅称,“我投保的是19万,但如果这辆车发生损失,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给我旧车的价值,也就是10万块钱。多出来的9万元所对应的保费算是白交了。”

  保监会表示,针对目前商业车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将开展调研。据了解,保监会调研的内容包括,商业车险产品管理制度,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厘定,商业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保监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保监会将与各领域人士召开座谈会,包括消费者协会、汽车运输协会及部分车主的座谈会,专家学者座谈会,司法部门、律师座谈会等等。

  律师:应退还几年来所有多收的保费

  北京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宏坤一直关注机动车保险的法律问题,他说从法律上看,确实应该按车辆实际价格赔偿,但是保险公司不应欺骗消费者,应该退还几年来所有多收的保费。

  戴宏坤称,所谓的法律依据就是保险法55条的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的部分无效。那么旧车10万块钱,我是20万投保,储存在保险公司之后,旧车只值10万块钱我只能赔你10万块钱。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它的做法一定是符合保险的补偿原则,这是没有问题。但是它应当退回我多保的那一部分相对应的保险费,这也是保险法第55条明文规定要求的,连续几年都应该退回。

2013年7月7日

交强险保费计算方法
    机动车辆保险有两类,一是交强险,一类是商业险,交强险是我国法律强制要求投保的,商业险是车主自主选择的。车主为汽车投保时候,如果要计算机动车辆保险价格,要两类保险一起计算才能得到准确结果。   首先我们先来计算交强险价格,第一年的交强险价格是按照交强险费率标准缴纳,一般家用6座以下的汽车,交强险价格是950元,从第二年开始,交强险价格会依据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进行浮动,如上一年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10%,如上一年发生一次不涉及死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浮动0,如上一年发生两次有责...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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