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赔款实名制”后车主理赔要注意哪些问题

 所属分类:  2013-6-13 20:50:07    加入收藏

读者来信:

专家你好!我最近刚去修了一次车,发现现在修车跟以前不太一样了:原来出险后我直接把车开到修理厂,修好之后直接开走就可以了,但现在不仅很多手续需要自己办,还得自己垫款,这太麻烦了。修理厂说这是因为去年保险公司开始实施什么车险“赔款实名制”造成的,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啊?

去年11月起,成都开始全面实施车险“赔款实名制”制度,今后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的赔款将直接转账到车主提供的同名账户内。“赔款实名制”的实施,其目的在于保护车主的权益,此前一些车主为了省事把车辆交给经销店或维修厂,直接由修理厂代办理赔手续,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些不良维修厂便制造一次较大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理赔骗保。这会导致爱车损失加重,投保车主在下一个年度续保时,因出险次数过多,还得为此多掏保费。

由于大部分车主对保险条款都不太熟悉,且理赔手续相对复杂,因此车主需要学习一些理赔技巧。建议车主选择专业代理机构,以便享受更好地服务。

2013年5月6日

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2009年2月1日起,根据新方案,交强险的责行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而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将由现1050元/年调低为950元/年。包括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36座以上公交车等在内的16个车型投保交强险将获得“降费”,降费幅度从5%至39%不等。据测算,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车型旧版交强险保费新版交强险保费   家庭自用汽车六座以下1050元950元   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1190元1130元   企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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