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车险改革方向的建议

 所属分类:  2013-6-15 17:17:10    加入收藏

5月5日,江苏省保险学会牵头召开了“完善机动车险制度”专家座谈会。南京大学岳卫博士、袁成博士,东南大学张晓主任,江苏大学谭中明教授,南京财经大学胡杰博士,南京审计学院汪祖杰教授,南京审计学院唐汇龙副主任,南京审计学院刘妍博士,江苏保监局产险监管处黄庆副处长、余海峰科长,省保险行业协会张鹏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会张正宝秘书长主持。

会议就现行机动车险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了讨论,对改革的方向提出了建议。

一是应确定条款规范化与通俗化合适的边界。学者们认为,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矛盾焦点相当一部分集中在保险条款上。条款通俗化是必要的,但是要确定规范化与通俗化的合理边界。胡杰博士建议大力发展代表保险相对人利益的保险经纪人组织,来调整客户与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均衡的矛盾。

二是保险条款要进一步细化。岳卫博士认为,目前国内车险条款设计的出发点是公司经营上的便利,过于粗糙,难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得很周到、全面,从而造成出险后双方分歧很大。

三是保险条款需合法化。袁成博士认为,现行条款还存在着与《保险法》相违背的地方。岳卫博士提出,有些条款在纠纷中已经被较高级别的法院判过无效,但多年未修改,建议保监局、保险学会、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发生过纠纷而被法院判定为无效的条款作一梳理,向保监会提出修改意见。保险制度完善需采纳多方面的意见,在条款制订过程中要主动与法律部门沟通。

四是费率厘订精细化。袁成博士认为,费率因子要适当增加,权重要适度调整,实施差别费率、浮动费率,确保公平性。刘妍博士认为,费率市场化不是自由化,应着眼于风险细分、市场细分、产品差异化、服务差别化。张晓所长提出,费率厘订要坚持公平原则,保护保险相对人利益。有些车辆虽然发生多起小事故,但累计损失并不大,续保的费率大幅提高不合理。谭中明教授认为目前社会公众对车险“高保低赔”的质疑,原因之一是保额确定方式过于单一,提议车险保额确定的方式应多样化,让客户自主选择。

五是要加强客户教育。汪祖杰教授认为,无论是一个企业还是一个行业,首要的任务是创造客户而不是创造利润。片面追求经营业绩是本末倒置。要借鉴台湾保险市场客户管理经验,加强对保险消费者的教育,普及保险消费知识,提高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认知能力,发展客户对保险消费的需要;唐汇龙副教授提出:保险行业虽然发展前景广阔,但目前的社会认可度仍不高,大部分保险专业毕业的大学生选择其他行业。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做好宣传。

六是加强车险理赔服务。汪祖杰教授认为,保险市场需实现文化管理、法制管理、商业管理。其中要重点突出文化管理,强化诚信服务理念,管理者要思考我们的公司要为社会贡献什么,员工要思考我应为客户怎样服务。在车险理赔方面,应忙尽快建立有效的理赔快速反应机制,打破区域限制。张晓所长提出,目前的车辆定损很多还是经验型的,要建立行业服务标准,规范定损定价操作。谭中明教授认为,要加强车险理赔队伍建设,提高理赔人员素质,改善理赔服务流程,行业不能始终在公众的质疑中发展。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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