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撞死自己的孩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损失

 所属分类:  2013-6-16 20:07:42    加入收藏

妻子已经哭昏在地,他才停住了落向妻子的拳头……看着妻子怀中孩子已经渐凉的身体,他似乎猛然惊醒——我刚才都做了什么啊!

他蹲在地上,忽然大哭。

昨天下午5时许,29岁的他在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自己家小区的院子里倒车时,没注意到车后15个月大的孩子……

瞬间 惨案发生

高松(化名)从家乡青岛来到沈阳定居,娶了沈阳的姑娘,生了孩子。一家人搬到现在住的这个旧小区也已经一年多了。

高松曾经在家附近的一家比较大的汽修厂工作,“不过后来好像是嫌赚钱少,就不干了。平时就在家附近倒腾点蔬菜卖。他特别能吃苦,起五更爬半夜的,跑很远的地方去拉菜。他现在开的这辆130小货车才买了不长时间,就是为了拉菜方便才买的。 ”邻居们表示。“他车开的好,会修车的一般开的都好;手法好,所以就算在小区里,平时开得也不慢。 ”一位邻居表示。

据目击者表示,事发时,高松刚刚拉了一车芸豆回来,将车停在门口进屋取东西,他家就在一楼,出来的时候他15个月大的儿子在后面也跟着跑出来,他并不知道,当时他已经上了车,正在倒车,孩子就在车的后面,孩子倒地后,车轮从孩子的头上压过……

失控 拳打妻子

“出事之后他就有点蒙了,下了车就是在那围着车不停地走。 ”目击者表示。

事发后,孩子的母亲从屋子里跑出来,抱起孩子的尸体,跪在地上哭。“我们怎么劝也没用。好像是孩子妈妈的哭声把他惊了,他突然停了下来,开始对着妻子打过去,一边打一边喊,‘你怎么不看着孩子……’”目击者说。“妻子哭得昏了过去之后,他才停了手,然后自己也哭了! ”

晚6时许,警方接到报案赶到现场。随后殡仪馆的车辆将孩子的尸体拉走,高松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96144把孩子拉走的时候,孩子妈妈哭着非要跟去,因为要做尸检,家属害怕孩子妈妈受不了,死活给拉住了……”

保险 获赔很难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受害人是施害人的儿子。不过不管双方是什么关系,肇事司机都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一起典型的过失犯罪,驾车时疏忽大意,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撞死了自己的儿子,司机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不过由于事故中特殊的亲情关系,肇事司机同样是这场悲剧的受害者,这种情况下,一般法院都会综合考虑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 ”辽宁诚信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国兴表示。“一般的交通事故,都会有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尤其高松这种刚买不久的车,保险应该很全。不过,这种事故,一般的保险公司都不会赔偿的。一般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都将驾驶人或车主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被撞,列为免责条款。这种情况下,想要索赔估计就要走司法途径了,很难! ”陈律师表示。

本报提醒:盲区倒车时尽量找人指挥

“老司机都知道,车辆存在几个盲区,比如车后盲区、车底盲区等。这起事故中,就应该是孩子正好在高松车的车底盲区,导致惨案发生。 ”老司机孙琦介绍。

车后盲区,是指从后车门开始向外侧展开有大约30度的区域在反光镜的视界以外,通俗的说法就是如果后车的车头在前车的后车门附近时,前车的反光镜里是看不见有车的,如果不注意的话,极易发生刮蹭和追尾事故。同样的,还有车底盲区,车底的盲区是车内视线根本无法看到的区域,同时各种各样的雷达都无法探测到,这往往会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假如有小朋友或者小猫小狗在车底玩耍,不注意就会酿成惨剧。

“开动车辆前先养成检查车尾是否有障碍物的习惯。用缓慢的速度倒车,如果有旁人,可以让旁人协助尽可能与障碍物保持足够的距离,熟悉后盲区的距离大小,控制车辆。当你进入驾驶舱前,要养成围车观察一圈车辆周围与车底的习惯,启动车辆时,按几下喇叭再前进。这样能尽可能地避免事故发生。 ”孙琦表示。

2013年2月26日

车险理赔三大误区
    车险理赔三大误区 误区一:投附加险,是在花冤枉钱 如果车险条例中明确规定车辆出现事故不予赔付,那么车主在投保时可根据附加条款再投保一份附加险,这样出了事情才可能获得相应赔偿。 专家提醒:即使投保了附加险,一些车辆损失是否能顺利获得理赔仍有前提条件,例如车辆在正常行驶时发生自燃可获得赔偿,但因车主操作不当而自燃,则不予赔偿。同样,车辆泡水后造成发动机进水可理赔,但若车主明知发动机进水还启动汽车,造成的损坏就不在理赔之列。 误区二: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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