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商未替车主买保险,出了事故谁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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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8 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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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都中院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宣判。因车商未及时替李波代购车险,导致其无法理赔,法院最终判决售车公司赔偿李波修理费6.4万余元。
2008年3月16日,李波与成都某车业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公司附加服务为代购保险、代为上牌。3月23日,李波交了首付款、保险费、上牌费等6万元后,把车开回了家。
4月22日,李波遭遇了一场严重车祸,刚买的新车翻到桥下,面目全非,修理费就花去了6.4万余元。而直到6月27日,车辆的相关保险才办下来。
事故发生后,李波通知公司要求保险理赔,公司方却称,由于事故发生时车辆未上户,因此未办保险,无法理赔。李波无奈将车商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公司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6.4万余元。
庭审中,李波称,既然双方约定了代买保险的附加服务,自己也支付了费用,公司就应当在自己取得车辆后及时完成完善相关手续。本次事故是因为公司怠于履行相应义务,致使自己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财产损失得不到保险理赔,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而车业公司辩称,发生交通事故是李波自身责任造成,公司无过错,不应担责。
成都中院经审理认为,购车合同虽未对代买保险的时间和具体险种作出明确约定,但该公司作为汽车销售专业公司,应当明知购买保险是汽车上路行驶的前提条件之一,且公司在3月23日收取李波6万元中包含了代购保险费用,具备了代购保险的条件。法院因此认定,公司在将车辆交付给李波时,就应当履行代购保险的义务。公司怠于代购保险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判决车业公司赔偿李波的损失6.4万余元。
2013年3月3日
选择车险时误导车主投保的情况分析 误导车主投保。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车主愿意购买,但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以不买。但有的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入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8日
车辆偷盗未果致损 保险公司难赔 我想咨询《保险周刊》,由于我没有投保汽车盗抢险,当汽车被盗未果却导致车损时,能否获得理赔呢?
谢先生
专家回复:偷盗未果致损 保险公司难赔
车险公司人员解答道,对于车辆偷盗未果却造成车门松动,门锁撬坏等现象,保险公司也只能爱莫能助。毕竟这类汽车偷盗未果所造成车损的情况,不在车损险的保险责任理赔范围内。...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2日
车主的事故责任跟交通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有直接关系
交强险是国内首个强制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很重要的车险,但很多车主对交通强制保险费率的浮动并不了解,误以为每年的保费都是相同的。
交强制保险费率如何浮动?
以6座以下的私家车为例,首年交强险费用固定为950元。交强险的费率随着出现次数上升。若在一个保单年度出现两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上升10%,若出现两次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还会上升30%...
查看全文>> 爱车不可“脱保”。新车车主在第一年多数没有经验,购买车险时不是买的太全不划算就是买的太少保障不全,于是到了第二年,很多车主在续保时犹豫不决,这就可能造成“脱保”。保险公司提醒车主,如果“脱保”一个月内又续保,那么保险费率不会上浮;但若超过一个月,那么可能会由于带来了事后投保的道德风险,而使费率有所上浮。因此,车主务必及时进行车险续保,减少经济损失。不过,如果第一年没有出过险,那么车主可以在第二年续保的时候获得10%的保费优惠;如果前两年都没有事故发生的话,那第三年的保费优惠将达15%~2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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