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没买保险就出问题谁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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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9 19: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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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很多消费者通过征集令将自己对汽车企业的信任和不满都表达了出来近期,很多消费者通过征集令将自己对汽车企业的信任和不满都表达了出来,很多问题对经销商来说非常棘手,但只要方法正确、合情合理,消费者也是能够予以配合的。今日本报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刊登,看看怎样才是解决这些纠纷的最好途径。
新车没买保险就出问题谁负责?
李先生:刚买的新车在上周被正在检修还没有打平的路面挂了底盘,油底壳被挂裂,由于还没有买保险,经销商要求我支付更换配件的费用,这种在保修期内出现的故障不是应该在保修范围吗,为什么还要付费呢?
经销商:由于该客户在事故前没有买保险,因此保险公司绝对不会赔负。客户自身的误操作造成了故障,与车辆质量并没有关系。我们为客户进行了出险服务并更换了油底壳,只要其支付更换的配件费用,这应该是合理的。在和客户积极协商后,我们又提供了8折优惠,客户已经付费将车开走了。
记者点评:从本案中可以看出,问题的关键就在故障责任的归属问题。由于没有购置保险,消费者的误操作造成的故障是不应该由经销商来承担责任的。而该经销商在考虑到客户是购置的新车,没有收取过多的出险费用,还在配件费用上提供折扣,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可取的,给客户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也为企业树立了口碑。
过了保修期可别对车主不理睬
王先生:2000年买的某品牌车,去年意外发现排气筒生锈且已经锈坏了,有很不好听的声音,于是花了几百元换了一个,用了才一年就又锈坏了。我找到商家要求更换他们说已过了保修期不再处理,但我换的是原装排气筒,咋会这样不经用?我多次找到该商家理论,现在他们对我已经采取不理睬的态度了。
经销商:这位消费者的排气筒的确是原装件,但可能是接触水的机会过多促使其短时间再次锈穿,这和配件本身质量没有关系,况且已经过了维修期我们的确没有义务进行免费更换。
记者点评:无论是什么商品,在维修期内出现问题商家都有义务进行免费更换或者给予优惠更换,相反如果过了保修期商家则可以不承担这样的责任。但在消费者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时,就采取消极态度显然是不合适的,怎样让顾客满意是企业应该不断追求的,这种解决问题的态度显然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险理赔程序是:出险后应立即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还应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提交单证、赔付。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
查看全文>> 短期内难以铺开
某中资财险上海分公司车险部负责人坦言,“闪赔”模式固然方便了车险客户,免去了单证收集、递交材料等麻烦,但对财险公司查勘员的个人业务水平也有较高要求,其估损金额和实际损失之间的差异成为关键,因此很难要求短期内在车险行业内推广。
一般而言,车险通常的理赔程序是,财险公司与修车点确定实际修车价格,然后客户垫付费用,拿到修车发票等材料后递交财险公司进行理赔。而免单证理赔模式一般都是在事故现场或财险公司服务网点就确认理赔金额,客户认可后签字生效。至于其后客户是否去修车、修车到底花费多少...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4日
高投低赔 保险公司应退还高出部分保险费 高投低赔 保险公司应退还高出部分保险费
“高投低赔”实际上是一个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关系的问题。是指车辆使用一定年限后,实际价值已经小于新车价值,但为旧车续保时,保险公司仍以市场当时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来确定保额,导致保险金额高于车辆的实际价值。但车辆一旦发生大的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额却不得大于车辆实际价值。由于保费与保险金额挂钩,车主为此要多交不少保费。
新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
查看全文>> “车险要到期了,多家保险公司给我打来电话推荐电话车险,电话车险不知道好不好?”
最近几天,车主小张接二连三的接到保险公司电话车险的电话。电话车险已成为沈城车主选择车险的另一重要渠道,其比传统车险省下15%的保费,方便、快捷越来越被车主所认可。
近半财险公司卖电话车险
记者从辽宁省保监会了解到,仅今年1—5月份,辽宁省内车险电销业务签单保费就高达6.47亿元,占到了全部车险业务的14.66%,开办电销业务的9家公司车险签单保费同比增长25.1%,较其他10家公司增速高22.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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