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事故重复理赔,“赚”到双份修车费
上月中旬,许先生驾车时不慎蹭到路边的花坛上,将右侧两块车门及侧包围刮伤,随后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查勘员到现场查看车辆损伤并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后,为其定损为900元。“查勘员当时告诉我,1000元以内的案子不用发票就能理赔。”许先生说,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告知对方后,保险公司第三天就将900元理赔款打到他的账户上。
然而,拿到赔付款的许先生一直未修车,保险公司“先赔款后修车”的简单快赔服务让他心生一计。原来,许先生的车险在11月底到期,到期前,他换了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并在保单生效后拨通公司电话报案,而所报案件仍是上月中旬发生的那起刮蹭事故,只不过将事故发生时间描述成报案当天。
不出许先生所料,保险公司查勘员到达现场后,并未过多纠结这起1000元以内的“小案子”,短短几分钟便完成定损工作离开。和上次一样,许先生两天后再次收到保险公司打来的理赔款900元。车还没修,就拿到了双份修车费,许先生有些小小得意。
去年出险多,今年换家保险公司投保,再享受保费优惠。为防止这类“碰碰车”车主的取巧行为,早在两年多前,湖北省车险信息平台就已上线运营。保险公司为新客户承保前,都可通过该平台查询到投保人上一年的车辆出险次数、理赔金额等信息,并以此为依据核算保费。
“虽然车险信息平台可以查到车辆上一保险年度的出险次数和理赔金额,但不会详细到每次出险的具体案情,如车门刮伤或车头追尾。”本地一财险公司车险理赔人士张经理称,如今,车险市场竞争激烈,为争夺客户,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推出了1000元以内案件“先赔款后修车”的服务,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和许先生想法类似的车主有空子可钻,保险公司需承担一定道德风险。他同时表示,在一家公司承保的同一保险年度内,车主不可能拿一次事故重复理赔。
“像许先生这样的车主,看似占了便宜,实则可能得不偿失。”张经理称,保险公司给车主核算保费,与上一年的报案次数和理赔金额密切相关,若是一些小事故频频报案,获赔金额可能还不及下一年增加的保费。他告诉记者,上一年零出险的客户,下一年商业险通常可打7折;出险1~2次,商业险可打8.5折;出险5次以上,保费无折扣甚至上浮;出险次数过多,还可能被拒保。
张经理算了一笔账,以商业险保费5000元为例,零出险客户打7折,即3500元;出险1~2次,保费打8.5折,即4250元。两者相差750元,若出险频繁,保费差距更大。同时,车险报案有48小时有效期,若一起事故二次报案时明显为“老伤”,也可能因报案超时被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