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 合理搭配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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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1 19: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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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所谓的“全险”在保险行业并不存在,仅仅是保险销售人员的不规范用语,既不代表投保了全部险种,也不等于保障了全部风险,建议消费者不要偏听偏信,并在投保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要合理搭配险种
目前市场上的商业车险种类繁多,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两大部分。其中,主险可以单独投保,一般包括车辆损失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等。附加险不可单独投保,消费者在选择车辆损失险等主险的基础上才可附加投保,常见的附加险种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保险公司之所以设计种类繁多的附加险,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但有的险种并不适合所有的消费者,这与消费者风险偏好、经济能力、车辆养护状况,经常行驶路况及泊车区域等因素有关。消费者投保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搭配购买,具体情况可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咨询。
要看清保险合同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
责任免除条款同保险责任条款一样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赔付保险金义务的条款。常见的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有驾驶人饮酒、无证驾驶、被保险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等。保险理赔遵循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须严格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因此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直接关系到保险消费者的切身权益。消费者投保时一定要充分关注责任免除条款,了解注意事项,尽量规避责任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发生。
要审慎签字
消费者购买车险时需要本人在投保单上签字,法律上签字行为意味着消费者同意或认可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消费者往往对签字行为不够重视,普遍存在不阅读合同内容就盲目签字的现象,事后再提出对保险合同内容不认可,并主张保险公司未明确说明合同内容时,很难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因此,北京保监局提示消费者投保时一定要审慎对待签字行为,了解并认可合同内容后再签字,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2013年4月23日
机动车购置税的征税对象以及范围包括哪些?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
(1)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 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空车质量不...
查看全文>> 从2012年5月起,我国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修改版)正式实施,条例中最受关注的是交强险费率开始与交通违法挂钩。换句话说,也就是交强险的浮动标准和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酒驾挂钩。如果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下浮10%;如果上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不浮动;如果上年度发生两次以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上浮10%;如果上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上浮30%。下面就针对此进行交强险条例释义。
对于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法挂钩,有些...
查看全文>> 问题五:哪种情况不理赔?
各大保险公司都对自燃理赔有明确界定,一般赔偿范围仅包括电器线路、供油供气系统发生故障引起的自燃。但仅线路油路烧损以及自燃后车载货物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此外,因拆改油路线路引起的车辆自燃,各大财险公司也同样不赔偿。...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17日
怎样在保险商城中挑选到合适的保险产品呢?
保险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这句话常可以从保险从业人员尤其是保险代理的口中听到。而这样的表述,往往起源于保险消费者询问同一个险种中究竟哪一家的哪一款产品最划算,性价比最高。
其实,严格来说这是一句有语病的表述,将好的和合适的两种评价给对立起来了,其实合适本身就是一种好的表现,反过来真正好的保险产品也必须是合适的。当然,放在具体的上下文环境下,其实这句话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应该是:保险产品没有最便宜的,只有最合适的。
某些时候,保险从业人员说出这句话,是为了提醒客户不要片面地追求最低保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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