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买全险 真的就安全吗

 所属分类:  2013-6-22 18:38:59    加入收藏

许多私家车主愿意多花些钱投一份“全险”,以为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故,都能顺理成章地从保险公司得到全额赔偿。然而,结果并非如此。

日前市民张先生发现盗贼破坏了汽车车锁和报警装置,他随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不料,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场核实后,告知车锁被撬不属于保险的理赔范围,因此不能赔偿。无独有偶,另一位王先生的本田轿车后备厢遭人撬盗,车锁完全损坏,用钥匙根本无法开启。当他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得到的答复几乎一样。两人都以为曾购买了“全险”,对此结果感到相当不解。

据本市保险资深业内人士介绍,不少车主在投保时片面听信保险营销员或经纪人的过分渲染之词,对车险主险和附加险的具体内容知之甚少。目前保险市场上所谓的“车辆全险”仅仅是一个模糊概念,车险的主险和附加险种加在一起有数十种之多,诸如玻璃破碎险、自燃险、车上人员险、不计免赔险、水渍险、4S店特约维修保险、划痕险等,一辆车不可能投保全部险种。此外,机动车盗抢险的保险单背面就清楚地列明了保险公司只承担责任范围内的全车盗抢损失赔偿,不负责车辆某个部件被盗抢的损失。其他车险条款也大抵如此。值得关注的是,每个车险险种都有其除外责任(即不负责赔偿责任),换言之,即便车辆投保了所有险种,仍然对有些事故或涉及其他因素保险不负责赔偿。业内呼吁,一方面保险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把真实情况告诉投保人;另一方面投保人要了解保险责任细则,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理性投保。

2013年4月30日

购置税湖南细则出台:以车辆购置日期为准
      继国务院公布1.6升(含)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率由10%降为5%的政策后,昨日,湖南省国税局也明确了执行国家政策的实施细则: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了1.6升(含)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可享受车辆购置税“打五折”的优惠税率,购置时间必须以发票或关税缴款书的日期为准。   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细则,新出台的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执行时间是指车辆的购置日期,而并非纳税申报日期。购置日期的确定,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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