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汽车保险种类是必须要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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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4 8: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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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是菜鸟级别的新车主,还是驾驶经验丰富、资历深厚的老车主,都需要对第二年车险的相关事宜,给予足够的重视。因为,您只有购买了性价比高的第二年车险,才是对自己爱车和财产的最大保护。
在第二年车险购买前,车主们,通常都知道哪些汽车保险种类是必须要的,首先,交强险是必须要购买的,商业保险可以自由选择购买。但是,不少车主,因为对第二年车险到底买哪些才最性价比最高,了解不是很充分,往往在第二年投保时,很容易就步入两个车险投保的极端:其中一种情况,是在购买第二年车险时,“眉毛胡子一把抓”,不计成本,一律“全勾对”,一概选择全保。这种第二年车险的投保方法,其实也没错,尤其是对于那些机动车身价高档、豪华、具有高价值的车辆和经济实力雄厚的车主们来说,这种投保方法是十分可取的,因为每一个险种都有其独特的投保价值,身价不菲的豪车,当然值得用全面的保险来全副武装。
但是,对于价值一般、甚至价值偏下的机动车、经济条件也一般的车主们来说,这种全面投保的方法,显然过于“奢侈”,对于车辆价值不是很高,经济条件不是很富足的车主来说,没必要全面投保。
另一种,投保极端的做法就是,有一些车主,“图一时小利”,过于节省,只购买国家强制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心存侥幸,其他商业车险险种,一概不买。如果,一旦发生较大的意外事故,这种投保方式,会给车主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可见,第二年的车险,应该交强险必须买,商业车险险种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择优而选买,才是最明智举措。
广大车主朋友们一定要对第二年车险的购买常识予以重视。车主朋友们在购买商业车险时,一定要避开购买车险的两个极端,一般不需要全买,也不要一个商业车险险种都不买。根据自己车辆情况和实际经济支付能力择优购买,才是最佳决策。
2013年5月20日
多个争议时间点从新保险法生效起算 多个争议时间点从新法生效起算
此次司法解释对于多个争议时间点的算法让业内人士大感意外,不少已经未雨绸缪的保险公司不得不重新修改相关内部流程。
比如不可抗辩条款,司法解释规定,旧合同因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在2年后不得拒赔的“2年期”并不是由原合同订立的生效日起算,而是以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的生效日为准。
又比如,旧合同因投保人年龄不真实引起保险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的30天期限也是从新法实施日算起。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必须在10月底完成对其保单的梳理工作。
此外,对于保险法施行前夕提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