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险的报案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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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4 19: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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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出行,最担心的就是发生交通意外。但是发生交通意外了之后,知道如何理赔是最重要的,车险理赔程序要心里清楚,才不至于临阵磨枪,手忙脚乱。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出险:发生事故。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据了解,车主若出险后,应立即报告交警,于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的全国统一报案电话,将事故发生的确切地点、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经过、大概损失等情况向报案人员讲明,以便保险公司对分支机构进行调度。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报案后,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擅自离开,并尽可能先用相机或手机拍摄现场照片,这是保险公司定损和判断事故发生情况的重要依据。
交警和保险公司勘查完毕后,尽可能选择当地具有一定资质和规模的维修厂修理,如事故损失较小,不影响行车安全以及不会引发车辆扩大损失的话,也可返回家后再维修车辆。修理完毕后,要先确定是否可在当地办理索赔,如果可以,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将索赔材料提交保险公司并领取赔款,如不能在当地办理,一定要保存好所有的理赔手续,带回投保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此外,尤其要注意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收集对方证件信息,确保单证齐全。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出险:发生事故。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据了解,车主若出险后,应立即报告交警,于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的全国统一报案电话,将事故发生的确切地点、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经过、大概损失等情况向报案人员讲明,以便保险公司对分支机构进行调度。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报案后,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擅自离开,并尽可能先用相机或手机拍摄现场照片,这是保险公司定损和判断事故发生情况的重要依据。
交警和保险公司勘查完毕后,尽可能选择当地具有一定资质和规模的维修厂修理,如事故损失较小,不影响行车安全以及不会引发车辆扩大损失的话,也可返回家后再维修车辆。修理完毕后,要先确定是否可在当地办理索赔,如果可以,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将索赔材料提交保险公司并领取赔款,如不能在当地办理,一定要保存好所有的理赔手续,带回投保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此外,尤其要注意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收集对方证件信息,确保单证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