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熄火保险公司不赔

 所属分类:  2013-6-25 22:11:16    加入收藏
现在的车险理赔服务真的让我们感觉很无奈,不是说他们服务的不好,是他们的汽车保险理赔也存在灰色地带,让很多汽车车主在购买车险后还是担心汽车保险,有时候真的让我们无奈,下面来看看这个汽车保险理赔 案例吧,大家引以为戒。
  涉水熄火保险公司不赔
  2011年8月1日下午,齐先生一行自驾游内蒙古。谁知,连日大雨导致河水暴涨、公路被淹。刚一涉水,齐先生的车就熄火了。他马上联系保险公司请求对方施救。在大庆拆检后,发现车辆损坏严重,他只好听从保险公司的建议把车拖回郑州维修。齐先生总共支付了拆检、拖车和维修费230767元。
  想着买了车辆全险,齐先生并不担心。可没想到,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理由是齐先生没买“涉水险”。
  齐先生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对方支付保险赔偿金230767元。
  法院:事先不明示保险公司必须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齐先生为修车支付的费用是合理、必要的支出,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虽然保险公司辩称齐先生没买“涉水险”所以不赔,但是却没有证据证明齐先生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就有关免责条款向齐先生进行了提示告知。而对免责条款做明确的提示和说明是我国保险法明文规定的。昨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判决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支付原告齐先生保险理赔款230767元。
  原来,“涉水险”又叫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是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一种附加险,不包括在全险里面,也不能单独购买,只有上了车损险才能买“涉水险”。
  法官:“全险”容易产生歧义,建议改称“自身车辆险”
  丢了轮胎保险公司不赔、发动机进水不赔、车子被人划了不赔、车上乘客受伤也不赔……真到爱车破了相、受了伤时,车主们才心疼地发现,当初买的“全险”其实一点儿都不全。
  郑州高新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瑞艳说,“全险”的叫法并不准确,车主们购买的所谓“车辆全险”只是基本满足需要,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险种都名目繁多,根本不可能买全。玻璃险、轮胎险、涉水险等毫不引人注意的附加险,多数车主有时并不会购买。“‘全险’的叫法很容易产生歧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闫明说,“不如改称‘自身车辆险’。”
  “在投保时,除保险公司业务员要尽到明示义务外,投保人自己也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明确自己所购买的险种和保险范围。”吴瑞艳提醒。
  大家要在给汽车投保车险 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自己是在投保什么内容,还有理赔的过程是怎么样的,了解清楚自己汽车的汽车理赔服务,对我们自己是有好

2013年4月15日

不同品牌,车险有差异
    不同品牌,车险有差异是汽车保险费用省钱第二种方案。据了解,同样一辆20多万元的车,别克、福特等欧美品牌保费比本田等日系品牌要低。即使是同等价位的车子,不同品牌的保费也不相同。如PASSAT、蒙迪欧、雅阁等几款中高级车的保费报价,别克车系的车损险费用最低,雅阁等日系车型较高;同样,全车盗抢险费用(率)雅阁最高,君威、PASSAT、蒙迪欧等基本属于同一相对风险水平,费率系数为1。雅阁由于出险率相对偏高,风险水平相差较大,费率系数为1.5,所以保费也会较高。值得一提的是,部分车型的车险还有限制性的条例...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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