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起,牵引车所投交强险将对挂车的保险事故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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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6 12: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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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起,牵引车所投交强险将对挂车的保险事故进行赔付。近日,保监会披露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了这一保险责任。
据了解,国务院新修订的交强险条例明确指出,挂车不投保交强险,并新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据了解,此前车主与保险公司常将牵引车与挂车的交强险混为一谈,由此引发的理赔纠纷时有发生。2010年,保监会发文表示,主挂车均应投保交强险,并明确挂车费率为牵引车的30%。对于挂车交强险,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对于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各保险公司均应严格按两个责任限额累加进行赔付,即主挂车交强险实行“双投双赔”。此次新条例明确挂车免投交强险,无疑为牵引车车主节省了一大笔费用支出,不过牵引车与挂车累计赔付的金额仅为交强险限额。对于损失超限部分,新交强险条例指出,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这将由商业车险来进行弥补
2013年4月11日
选择车辆商业保险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同样,有规定说,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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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版行业协会理赔实务规定)
一、保险责任核定时限。对涉及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1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涉及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二、拒赔通知时限。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赔偿保险金时限。...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4日
投保车险的“雷区”一、重复投保 第一、重复投保。就是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款,如某人为自己的车先 后在两个保险公司投了保,幻想到时能得到保险公司双份赔偿。岂不知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 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查看全文>> 首先,从大家常保的几项险种说起 强制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 商业保险 一、车辆损失险,就是车损 二、第三者责任险 三、盗抢险 四、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五、划痕险 六、玻璃单独破碎险 七、自燃险 八、指定专修厂 九、不计免赔(责任免除) 下面我就对这些险种做一一介绍,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 交强险。强制保险,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对第三者进行赔付,说的通俗些,就是只赔别人不赔自己,保费,家庭自用6坐一下车辆标准保费为950元,一年不出险的855,最低可降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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