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出台暂不与交通违法挂钩
所属分类:
2013-6-30 11:16:02
加入收藏
三年未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才能享受30%下浮优惠
经过13天的征求意见时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昨日由保监会公布,其中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
匆匆地从深圳保监局开完会回到公司的太平洋产险霍先生刚到办公室,就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他笑称:“我刚刚学习交强险归来。”据他介绍,目前车主最多只能享受下浮10%的费率优惠;预计从今年10月1日起,深圳将开通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设服务。
今年只能享受下浮10%优惠
一位将于今年7月10日续保车险的车主,他的交强险如何计费?
霍先生解释道,假如这位车主更换了保险公司投保,比如他去年投保的公司是平安,今年选择投保太平洋,那么他要先到去年投保的保险公司开具交强险出险情况证明,再拿着这个证明到新的投保公司,以此获取投保交强险的费率优惠。新的投保公司会根据去年一年该车主交通事故赔偿的情况,来确定他的交强险费率。如果连续两年投保同一公司,则无需开具证明。
根据保监会办法规定,一般来说,去年一年无交通事故或有无责任交通事故的车主,都能够享受到下浮10%的费率优惠。举例来说,一名车主在上一投保年度满足交强险浮动费率因素A1条件,即“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他将会享受下浮10%的优惠,以1050元的交强险保费计算,他可以节省105元的保费。
由于办法中的第十条规定:“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应根据上年度交强险已赔付的赔案浮动”,而交强险是从去年7月1日起才开始实施,这也就意味着车主交强险的浮动依据暂时无法倒推到上三个年度,而仅能倒推一个年度,因此目前车主享受到的下浮优惠最大幅度仅为10%。
车险信息平台十月份运行由于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是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所以,交强险费率浮动将根据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立的进程。《办法》规定,已经建立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地区,通过平台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未建立平台的地区,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报盘、简易理赔共享查询系统或者手工方式等实现浮动。
深圳车主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深圳车险信息平台何时建成?据透露,目前深圳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建设正在进行中,预计到今年10月1日即可投放运行。届时,深圳车主不论是否更换保险公司,都不用来回奔波开具上年度交强险出险赔付情况证明。车主投保交强险时,保险公司只需登陆信息平台后,即可马上调阅车主的以往出险情况,从而很快确定车主的交强险浮动比率。
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表浮动因素浮动比率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条件成熟地区可“双挂钩”
尽管交强险费率浮动暂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不过,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28日明确表示,鼓励各地根据自身条件率先开展“双挂钩”试点。
袁力表示,目前,全国有上海、北京、浙江、大连等7个省市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其他省市的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正在积极进展之中。
“已经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地区,可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开展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试点工作。所以,一是要考虑技术条件,二是要考虑当地老百姓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他说。
据介绍,2004年4月,上海保监局与上海市公安局就率先启动了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试行保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该机制实施三年来,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也给安全驾驶的车主带来了好处。统计显示,51.03%的车主享受到了费率优惠,只有10.26%的车主因驾驶记录、事故记录差而被提高了费率。
经过13天的征求意见时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昨日由保监会公布,其中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
匆匆地从深圳保监局开完会回到公司的太平洋产险霍先生刚到办公室,就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他笑称:“我刚刚学习交强险归来。”据他介绍,目前车主最多只能享受下浮10%的费率优惠;预计从今年10月1日起,深圳将开通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设服务。
今年只能享受下浮10%优惠
一位将于今年7月10日续保车险的车主,他的交强险如何计费?
霍先生解释道,假如这位车主更换了保险公司投保,比如他去年投保的公司是平安,今年选择投保太平洋,那么他要先到去年投保的保险公司开具交强险出险情况证明,再拿着这个证明到新的投保公司,以此获取投保交强险的费率优惠。新的投保公司会根据去年一年该车主交通事故赔偿的情况,来确定他的交强险费率。如果连续两年投保同一公司,则无需开具证明。
根据保监会办法规定,一般来说,去年一年无交通事故或有无责任交通事故的车主,都能够享受到下浮10%的费率优惠。举例来说,一名车主在上一投保年度满足交强险浮动费率因素A1条件,即“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他将会享受下浮10%的优惠,以1050元的交强险保费计算,他可以节省105元的保费。
由于办法中的第十条规定:“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应根据上年度交强险已赔付的赔案浮动”,而交强险是从去年7月1日起才开始实施,这也就意味着车主交强险的浮动依据暂时无法倒推到上三个年度,而仅能倒推一个年度,因此目前车主享受到的下浮优惠最大幅度仅为10%。
车险信息平台十月份运行由于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是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所以,交强险费率浮动将根据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立的进程。《办法》规定,已经建立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地区,通过平台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未建立平台的地区,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报盘、简易理赔共享查询系统或者手工方式等实现浮动。
深圳车主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深圳车险信息平台何时建成?据透露,目前深圳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建设正在进行中,预计到今年10月1日即可投放运行。届时,深圳车主不论是否更换保险公司,都不用来回奔波开具上年度交强险出险赔付情况证明。车主投保交强险时,保险公司只需登陆信息平台后,即可马上调阅车主的以往出险情况,从而很快确定车主的交强险浮动比率。
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表浮动因素浮动比率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条件成熟地区可“双挂钩”
尽管交强险费率浮动暂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不过,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28日明确表示,鼓励各地根据自身条件率先开展“双挂钩”试点。
袁力表示,目前,全国有上海、北京、浙江、大连等7个省市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其他省市的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正在积极进展之中。
“已经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地区,可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开展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试点工作。所以,一是要考虑技术条件,二是要考虑当地老百姓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他说。
据介绍,2004年4月,上海保监局与上海市公安局就率先启动了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试行保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该机制实施三年来,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也给安全驾驶的车主带来了好处。统计显示,51.03%的车主享受到了费率优惠,只有10.26%的车主因驾驶记录、事故记录差而被提高了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