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电动车如何给自身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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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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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责任险即为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实施强制保险(交强险实施后成为非强制性)。在一些保险险种里面,将某些第三者受到保险车辆事故损害造成的损失,作为了除外责任对待。
即便这些受害人是第三者,即便受到交通事故的损害,即便被保险人应该为此承担民事责任,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这部分的保险赔偿责任。例如,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对私家车、个人承包车辆而言,如果造成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或者财产损失,或者身在保险车辆内部无论何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近日,北海也作为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示范点推出了“买新车,送保险”的活动,成为广西第三个电动自行车可以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试点城市。
近年来,轻便快捷的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了广大群众出行选择的重要交通工具,城市中电动自行车的拥有量迅猛增长,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也在逐年攀升。据不完全统计,北海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20万辆,而路面上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超过70%都是和电动自行车相关。因此,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势在必行。
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北海此次推出电动自行车可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的活动,不但保障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第三者的利益,从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发生,从而减轻交警部门在处理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压力,为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悉,只要年满16周岁,携带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参保卡即可投保。而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直接损毁,将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可按照该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