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的保障被纳入寻常百姓家的计划当中
家庭财产保险针对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提供保障。具体来说,可保的财产包括了自有居住的房屋、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室内的家庭财产。但是要注意的是所保障的财产必须是有固定价值的实际物资比如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等属于价值太大或没有固定价值的财产是不在保障范围内的,另外像货币、存折、有价证券等非实际物资也不属于保障范围,还有一些无法鉴定价值的食品、烟酒、花鸟鱼虫也属于不保财产,这几类不保财产在投保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并与保险工作人员咨询清楚。
都邦保险在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之后,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开发了十二款家庭综合保险定额产品,搭建了家财综合系列产品的框架。其中比较有特色的两款包括:“都邦合家荣系列”,它的责任范围不仅涵盖了财产损失,还包括了第三者责任以及意外伤害方面的内容,也就是针对在被保险房屋内因发生意外事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障;还有一款“都邦合家华”产品,是在“合家荣”的基础上增加了家庭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障。这两款产品都是卡式保单,每份保险保费只需要100-200元,但都是能够在家庭财产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了被保险房屋内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将意外险的特色与财产险相结合,从而给消费者以最大保障。
都邦保险温馨提示:说到财产保险,很多人会认为它更多地针对企事业单位等方面,而忽视了对家庭及个人的保障,其实这是一个误区,近几年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注重家庭财产的保障,这不仅说明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也代表了人们风险意识的提升。一份简单的家庭财产保险不需要花多少钱,却能带来诸多方面的保障,就像一个家财保险箱,锁住了风险,也留住了幸福。
.1.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2.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3.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保险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4.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保险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保险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保险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5.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保险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6.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