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不予理赔11种情况”果真不赔吗?

 所属分类:  2013-7-2 21:46:57    加入收藏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连日来,一则“车险不予理赔11种情况”的帖子在微博上疯传,连不少交警用户也在转发。

  帖子列出的11种情况为:1.撞到“自家人”的不赔;2.车灯单独破损的不赔;3.车轮单独爆胎的不赔;4.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5.涉水熄火二次打火发动机受损不赔;6.在停车场丢车的不赔;7.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8.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9.未及时报案的不赔;10.没有及时缴费的不赔;11.车辆未年检的不赔。

  昨日,有粉丝直接@本报记者,这些情况果真不赔吗?

 

  传言多数属实

  停车场丢车保险照赔

  昨日,记者就网传的这11条机动车常会遇到的理赔情况,专门采访了太平洋产险湖北分公司的理赔专家李经理,他认真看了这条微博内容,答复说多数情况属实,不过也有几条存在错误理解,他给予了更正。

  误读:第2条 车灯单独破碎不赔

  正确解释:李经理说,因碰撞仅造成保险车辆车灯单独破碎,有事故现场且碰撞痕迹吻合,灯具是可以进行赔付的。如果是不明原因造成车灯单独破碎的,可以据保险条款“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却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人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扣除30%免赔进行赔付。

 

  误读:第6条 在停车场丢车的不赔

  正确解释:李经理说,收费停车场一般仅对车辆有保管义务,若车辆发生丢失,保险公司可在全车盗抢险内进行赔付,并保留向停车场追偿的权利。并非传言说的不赔。

  误读:第8条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

  正确解释:李经理说,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免除责任。不过,他提醒说:若车辆投保了“零部件、附属设备被盗窃险”,则保险公司可对车辆零部件被盗或被盗窃未遂导致车辆零部件损坏进行赔偿。

 

  误读:第10条 没有及时缴保费的不赔

  正确解释:李经理说,目前车险已全部实现见费出单,在车险保单的上方均会打印缴费确认时间。因此,不会出现保单生效未缴费的情形。

2013年5月24日

老驾驶员如何投保车险
    老驾驶员可以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组合。要知己知彼才能对症下药。如车辆防盗系统比较差,又经常放置到无人看管的停车场,则应投保盗抢险。要合理搭配险种和责任限额,做到保障充分。如上下班代步微型车可以选择10-15万限额的车损险加商业三者险。市民还可巧用特约条款和风险调整系数,节约保费支出。如自身驾驶技术过硬,可选择免赔额特约条款,减少保费支出。再如,固定1-3名驾驶员的,可以选择指定驾驶员条款,达到降低保费的目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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