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如何快速有效的进行法律诉讼

 所属分类:  2013-7-4 21:49:32    加入收藏
 1、合理选择受诉法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仅仅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因此,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


  2、做好诉前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最好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大多是保全车辆),不能轻信对方的“承诺”,也不能消极等待,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因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诉讼风险,使受害者的治疗费用、受损财产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3、合理选择被告。


  在诉讼中,被告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起诉的被告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

目的。具体来说:首先,应多列被告,追究侵害主体时要尽可能地做到扯三挂两,宁可告错,不可告漏,为避免在执行时遇到肇事司机“携款潜逃”,特别是在起诉时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紧盯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被告,对方是否属于单位,车辆是否投有保险,保险额是多少都是诉讼要考虑的问题,应尽可能选择赔偿能力较强的被告。最后,乘坐长途汽车、出租车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受害人有选择提起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或客运合同违约之诉的权利。选择不同的法律适用,其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因此应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被告。


  4、要求同命同价的技巧(法院一般不支持)。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农村户口受害人要求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时,应注意在起诉前充分收集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据,比如居住地居委会的证明,居住地派出所户口证明,暂住证,城市内自住房购房证明等。只要当事人能证明在城市中已经连续生活~年以上,那么就可以要求法院适用城市标准,赔偿数额会大大提高。


  5、合理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肇事者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或其家属就应该考虑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三个好处:一是不用预交诉讼费,二是案件处理相对比较及时,三是肇事者为了减轻刑事处罚,往往会积极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精神损失)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2013年3月18日

索赔车损遇麻烦
     46岁的翁志明是江苏省常熟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自有一辆桑塔纳轿车用于出租客运。翁志明一直为自己的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但当车辆出了事故,他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公司全额理赔时,保险公司却只愿意承担50%的责任。翁志明这才注意到,原来同一份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规定本身自相矛盾了。那么,到底该按哪一条执行呢? 索赔车损遇麻烦 2005年4月21日,翁志明就自己所有的出租客运车辆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常熟公司)投保了为期一年的第三...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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