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赔次数和保费浮动,车险业内人士的三点小提醒

 所属分类:  2013-7-4 22:15:18    加入收藏

目前国内车险行业普遍采用了和交强险相似的“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即将车主本年汽车保险理赔次数与来年保费挂钩,拥有良好行车记录的车主可享受更多车险保费的优惠;反之,对于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并需要车险理赔的车主,来年保费也会进行相应的上浮,最高上浮比例为30%。

3年不出险,最高优惠30%,“再细心开车半年,连续两年无车险理赔记录,明年保费就可以打八折了!”如今不少开车谨慎、车险理赔次数少的车主从车险“奖优罚劣”机制中受益。根据业内普遍条款,如果车主上一保险年度内未发生车险理赔,在其它投保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来年可进一步享受原保费9折优惠,连续两年未出险可享受8折优惠,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未出险则可享受更多优惠。而对那些不注重交通安全、汽车保险理赔次数多的车主,此条款也有警醒作用:“奖优罚劣”机制对一年内理赔次数超过三次以上的车辆,来年保费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上浮。
 

“这体现了奖优罚劣的原则。”业内人士表示。因为将汽车保险理赔次数与来年保费挂钩,更加有助于驾驶者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将实实在在的保费优惠以明折明扣的方式给予遵守交通法规、理赔次数少的车主,这样的条款颇具人性化。

经常出险的车主对其它交通参与者来讲,他们不仅对别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危胁,如果还要享有和安全驾车的车主相同的保险费待遇,那实际上也是损害了其他广大被保险人和交通安全参与者的利益。

有些车主认为更换保险公司就可以逃避保费上涨,以前各家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理赔信息没有联网,奖优罚劣也只停留在单个保险公司的续保业务中,在跨保险公司之间难以实现“奖优罚劣”。因此,不少车险理赔次数高居不下的被保险人会在新的保险年度更换保险公司,以此逃避原有保险公司上调保费的惩罚。大家在选择保险公司的时候,也要睁大自己的眼睛,因为保险公司的选择也是十分的重要,如果选择不好,会给自己以后的有车生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更换保险公司来逃避保费上涨这种方式逐渐行不通了。据了解,目前国内各地区纷纷建立起了车险赔案信息数据库,通过该信息库,各家保险公司对任意一台机动车历年的理赔情况都了如指掌。这意味着,如果车主汽车保险理赔次数达到一定程度,不管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都逃脱不了商业险 保费上浮的“惩罚”。

车险理赔知识:报案次数不等同于理赔次数

关于理赔次数和保费浮动,车险业内人士还有三点小提醒。

有时可以试试先报案暂不理赔。以上的算法,都是建立在一个保险周期里车主已出过几次险的基础上。假如一次事故都没发生过,那么,不妨先走完报案、定损等程序,但暂时不去赔付。等这个保险周期快结束时,再根据全年的出险情况决定要不要理赔。

由于报案次数不等同于理赔次数,所以如果车主只走了前面几道程序却没有去赔付,就不会计入理赔次数中。

交强险和商业险分开计算。如果只是交强险出险,那么,理赔次数的多少只会对交强险的优惠有影响,不影响次年商业险的投保折扣。

新车、新手可能要做更多方面的考虑。比如,当决定不走保险、自己出钱补漆修车时,车主为了省钱,通常会去一些路边维修店。那里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补过的地方可能与原厂漆面相去甚远,这在新车车身上会尤为明显。

2013年7月9日

机动车交强险的购买途径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