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与7种“严重违法”挂钩
交强险费率与7种“严重违法”挂钩
历年来的统计数据显示,由驾驶人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总事故数的90%以上。尤其是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客运车辆超员、闯红灯以及肇事后逃逸等七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道路交通伤亡事故的“元凶”。
从危害严重程度上看,上述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非常容易引发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杭州“8·4”事故、三门“4·5”事故都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社会综合治理的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省提出了建立交强险费率浮动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机制。
为此,省保监局、省公安厅联合向国家保监会、公安部请示,实施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联系浮动,并于今年8月11日得到保监会、公安部同意批复。
最高上浮300%
最低下浮50%
交强险总体按照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进行费率浮动,有关部门根据上年度实施情况和本省实际适时调整挂钩项目及浮动系数。上年度保费如有盈余的,盈余部分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由审计部门对上年度交强险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目前全省已经建立起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机制。也就是说,投保个人只要把保单交上去,系统平台就会自动完成信息查询和挂钩浮动的操作过程。
交强险费率浮动遵循从车原则,不跟人走,实行双向浮动。即对上一个年度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续保时费率由基准费率下浮;上一个年度有交通违法记录,但不属于规定须上浮的交通违法的,续保时费率为基准费率。费率浮动幅度较大,分3个层次计算,上浮最高不超过300%,最低为基准费率下浮50%。
如醉酒驾驶一次上浮100%、饮酒驾驶一次上浮50%、无证驾驶一次上浮100%、超速一次上浮50%、客运车辆超员一次上浮50%、闯红灯一次上浮50%、肇事逃逸一次上浮100%。每年上浮最多不超过100%,如果连续三年均有违法记录,将会上浮达300%。
没有任何违法记录的车辆,将会每年下浮10%,第二年在原有的基础上下浮20%,第三年下浮将会达到50%。
浮动办法出台后,守法者每年缴纳的交强险,少者缴几百元,而违法多的驾驶人要多缴保费,多者可达数千元。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012年11月3日
车主在为爱车投保的时候一定要熟读车险理赔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