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与交强险挂钩 相关费率怎么计算
交强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月1日,我市车辆交强险将正式实现“双挂钩”———不仅与交通事故挂钩,还与酒后驾驶挂钩。今后,酒后开车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还将付出更多经济代价。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举例,以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目前交强险标准费率为950元,如果一年内达最高累计标准60%,意味着车主来年将多掏570元保险费。
昨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和重庆保监局共同制定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出炉。从2月1日开始,我市车辆酒后驾驶将导致交强险费率上浮。上浮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最高标准执行。
交强险费率与酒驾挂钩,源于公安部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在全国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市建立了该制度。2008年4月,上海在全国率先实施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后成效显著,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0%,伤亡人数下降26%,直接财产损失下降24%。
我市保监局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共同制定的相关制度,就费率浮动原则、标准、费率系数关系等进行了规范。按照规定,在我市,酒后驾驶导致的交强险费率上浮标准,依据《通知》的最高标准执行:即每发生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被驾驶机动车下一保险年度交强险费率15%;每发生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被驾驶机动车下一保险年度交强险费率30%,累计上浮不超过60%。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人士透露,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将陆续纳入挂钩项目,形成保险费率与交通安全记录完全挂钩的费率浮动制度。
酒驾与交强险挂钩 相关费率怎么计算?
1:认车不认人
把车借给朋友开,朋友酒驾被查,上浮保费由车主买单。
例如:张三把车借给李四驾驶,李四酒驾被交巡警查到,那么,这次酒驾的交强险费率上浮要算在车主张三的车上。该措施进一步强化车主对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2:一年一清
当年酒驾只与次年交强险挂钩,最高上浮不超过60%。
当年发生的酒驾违法行为只与第二年的交强险上浮比例挂钩,以后年度不再累计上浮。另外,酒驾违法行为包括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形,对于不同程度的酒驾有不同处理办法:每记录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下年该车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记录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下年该车交强险费率上浮30%;每辆车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例如:某轿车在一年内有3次饮酒驾驶违法记录、1次醉酒驾驶违法记录,累计相加,下年费率应上浮75%(15%×3+30%×1),但按照“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的规定,该车交强险上浮最高60%。
3:双重挂钩
酒驾、交通事故导致交强险费率上浮同时适用,要累加。
新制度规定我市交强险费率实行“交通事故+酒后驾驶”双重挂钩,两个方面的费率上浮相加最高可达90%(交通事故费率浮动最高值30%+酒后驾驶费率浮动最高值60%)。
计算公式: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当年未涉及交通事故的车辆因酒驾导致费率上浮时,不影响该车辆因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享有的优惠费率。
4:异议核实
车主如对酒驾记录有异议,可向保险公司提出。
保险公司将协助投保人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核实信息记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