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所属分类:  2013-7-9 19:35:01    加入收藏
新年伊始,人保财险山西省侯马支公司在进行深入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与侯马市人民医院合作,推出“交强险医疗费用垫付卡”这一便民服务措施,旨在创新理赔服务手段,提升客户满意度,为广大客户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更贴心的保险理赔服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据悉,该公司设计的“交强险医疗费用垫付卡”是根据市场客户需求推出的一种便民服务卡。凡是在该公司承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均可使用,一旦被保险车辆发生交强险范围内的人伤事故,只要伤者在侯马市人民医院就医,被保险人就可出示此卡,由人保财险公司先行垫付1万元限额内的交强险医疗费用,并由该公司与侯马市人民医院结算医疗费。同时,医院在为伤者用药时,将提前告知客户哪些药是在赔偿范围内,哪些不在该范围内。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013年3月13日

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无论死亡伤残还是财产损失赔偿都是最高10万元,而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3项限额的20%计算,这都和传统的商业第三者险有很大的区别。...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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