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下调首日缴税车辆翻倍
小排量购置税下调 购置税最低征收额减半
北京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征收所昨天(1月20日)透露,自20日开始,随着车辆购置税的减半,各款车型购置税最低征收额也会自动减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20日起到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将从原来的10%暂按5%的优惠税率减半征收,购车人享受优惠应以购买并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为准。东风雪铁龙首汽店销售经理孙硕表示,之前所有车型的购置税算法都是按该车型的开票价除以1.17,然后乘以10%。新规定实施后,所有车型的购置税算法变为开票价除以1.17,然后乘以5%。但由于目前经销商多推出现金优惠政策,因此开票价往往远低于厂家指导价,而每款车的车辆购置税都存在一个最低征收额,以前当开票价除以1.17并乘以10%之后低于最低征收额时,便以最低征收额为标准征收车辆购置税。
购置税减半之后,每款车型减半之后的购置税一般都低于原来的最低征收额。就今后如何征收购置税,记者于昨天致电位于东方基业国际汽车城内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征收所。该征收所工作人员表示,随着车辆购置税的减半,各款车型购置税最低征收额也会自动减半。
北京市下调首日缴税车辆翻倍
昨天(1月20日)是小排量车购置税下调首日,市国税局车购税征收管理办公室透露,全市共有近4000辆车于当天缴税,比往常增加近一倍。
当天,朝阳国税13所为迎接首日高峰,采取了提前半小时上班,中午不休息,下班延后半小时等措施。该所所长赵群介绍,在之前一周,基本上没有购买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的车主来缴税。随着20日的到来,该区相关车辆的销售和纳税情况也随之出现“井喷”状况。
2012购置税减免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这是记者27日获悉的。
“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新征管办法实施后,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原来征管办法,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取消这些业务,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后,新征管办法增加了‘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规定。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这位负责人还介绍。
此外,新征管办法还大大缩小了实地验车的范围。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当对所有纳税申报车辆进行实地验车。新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再进行实地验车。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属于减免税申报,仍有必要保留实地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