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额低的交强险或“兜不住”

 所属分类:  2013-7-10 21:30:29    加入收藏

  “交警和保险公司说我买的保险只能赔对方,不能赔自己。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不是‘雷锋险’吗?”

  昨日,市民彭女士致电本报咨询,她的爱车前不久在某十字路口与一电动车相撞,爱车的前脸塌陷,但保险公司却声称她的保险只能赔对方,彭女士自己的损失得自己扛。

  买了保险修车费却得自己掏?

  很多车主都知道交强险很重要,驾龄已有7年的彭女士对交强险的重要性很是了然于心。“没有交强险是不能上路的。一旦被发现,交警会扣车,而且罚款。目前,普遍的罚款标准为交强险的2倍。像我的车交强险为950元/年,如果没买的话被抓到了要缴纳罚款1900元,半个月工资就没了。”

  由于平时很谨慎,从没出过险,彭女士也没怎么和保险公司打过交道。因此,爱车近两年续保时都只买了交强险。近日她驾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一辆电动车却闯红灯撞了上来。据彭女士介绍,因为是机动车对行人的关系,尽管对方全责,自己仍要承受不小的损失。“现在我已赔了对方8000多元住院费、误工费等,可自己的爱车3000多元的维修费保险公司却不赔。”她有些弄不清楚,交强险中有2000元是赔财产损失,这2000元究竟是赔给对方的还是赔给自己的?

  解谜交强险只能赔付对方

  记者在彭女士出示的保单上看到,交强险保险责任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万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以此看来,彭女士关于交强险赔2000元财产损失的说法似乎有理有据。星城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彭女士这才恍然大悟。

  保额低的交强险或“兜不住”

  由于保险赔付中执行“交强险先行赔付”的理赔原则,因此车主们遇到事故时极可能出现交强险“兜不住”的情况。那应该买哪些保险来避免呢?平安产险湖南分公司车意险理赔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彭女士不想掏修车的钱,可购买车损险;为了保护车上的人的安全,可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和司机险。

  上述负责人表示,交强险的医疗费和财产损失保额较低,如果遇到人伤或豪车事故,赔付起来很容易超标。比如在一起人伤事故中,受害者住院治疗产生5万元医疗费用,而目前交强险最高赔付1万元医疗费,而剩余的4万元就需要车主自掏腰包。如果开车追尾,对方车主产生1万元修车费用,交强险也只能赔付2000元,车主需弥补8000元差价。如果运气不好对方的车比较贵,这个窟窿就更大了。

  根据交强险理赔程序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先应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查勘现场、为事故定损,在对方车辆修理后,从自己投保的公司为其领取赔偿。这一套程序对事故中的无责方同样适用,这意味着一位被撞车主,在索要赔钱的同时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肇事者索赔。“在交强险投保人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为肇事方办理赔偿的情况下,如果事故双方均在我们5家公司承保,我们将替客户‘跑腿’。无责客户只需提供有关索赔资料,不需到处‘奔波’,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将承担双方的查勘、定损和赔偿,并且垫付不高于400元的无责赔偿,之后向无责方的投保公司追索。”

2013年6月9日

盘点四种常见的车险拒赔理由
     “您没有责任,我们不能赔您的损失。”“你没有在48小时内通知我们,所以不能赔付您。”这些可能是保险公司在拒赔过程中说过最多的话。这些拒赔理由已经成为大家默认的规则。然而这些默认的规则在法律上并非一定有效。 拒赔理由一:交管部门认定无责 去年6月份,李先生在晚上开车回家的途中正常行驶时,被一辆送货的电动三轮车追了尾,造成车尾部严重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司机当时属酒后驾车,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车子修好后,李先生找到对方索赔,但对方经济困难,无力赔偿。想到自己曾在保险公司购买了车损险,李先...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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