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接同事涉工“黑出租”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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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1 10: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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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丰在北京一家韩国公司工作。他用自己的车接公司的两位韩国同事,被交通执法扣了车,并开出了两万元的罚单。
1.在外企t工资鱿涉工“黑出租”
2006年4月13日火车站前路边,刘海丰在自己的夏利车上。刚下火车的韩国同事上车后,一辆写有翻执法.二字的桑塔纳轿车靠过来,四名“便衣”要去刘海丰的车证和驾证.问他在干什么。刘海丰说为公司接人。对方又间:“公司给你开钱吗?”刘海丰觉得好笑,在外企工作,哪有不拿工资的?于是随口说:“每月4000元。这和你们有什么关系?”
令刘海丰没想到的是,“便衣”说他“未取得出租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开出了违法通知书,拟处两万元罚欲,把他的车开走扣押。
刘海丰的韩国同事被眼前的事弄得其名其妙.但因为不精通仅语,无法
参与。
2.一粗艘上门,拖址
刘海丰和他的同事只褥打车回公司。公司的韩国社长带翻译前往执法队交涉,对方不受理,说必须刘海丰自己来。刘海丰来执法队要求放车,执法人员说要等听证。刘海丰问何时听证,执法人员说播要先提申请。刘海丰说现在就提出申请。执法人员说必须提交“听证材料”。刘海丰被这一道一道门槛搞得栩里栩涂无果返回。
刘海丰再次前往执法队进交申请后,执法队让他回去等通知。此后刘
海丰一次次打电话.终于得到日期的定。
3.让司机举证“不违法”.还要劳动合同
记者随刘海丰如约前往,随同前往的还有当时车上的乘员和韩籍社长,他们为的是证明刘海丰拉的是自己的同事。
在执法队大门.随同前往人都被拦下。只允许刘海丰一人入内。
一个多小时后,刘海丰出来说,根本就不是“听证”.只是找他谈话。谈话人要求刘海丰提供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就不能否决裁定。
刘海丰非常气债:“劳动合同属劳动监察部门管,与交通执法有什么关系?如果我拉的是我的同学或者好友,难道也要有劳动合同吗?我私人的车.愿惫让谁搭乘,是我的个人权利,违反了哪门子法?,
谈话人告诉刘海丰.这不是听证.正式听证还要24天以后才能定下来,还说.这是他们的工作程序,即使推翻处理决定,也只是放车,对刘海丰的损失不负责任。
刘海丰迫问:“车已被你们扣了12天了,到底何时才能听证?”
谈话人说:“这没有办法,我们总得有处理程序.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何时听证.会提前7天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