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找的拖车,为何收费与市价相差悬殊?
事故车被交苦找的吊装公司的车拖走,拖车费比司机自己联系的救援公司高出20倍。在此之前,这个吊装公司的高收费就曾被媒体多次报道,因为是交瞥指定的,他们的行为毫无收敛。
1.拖“小面”s公里收r } lt,元
2006年年底,冯国强的车在京北顺义路.七侧滑,撞倒了隔离栏。自己的“小面包”和对面驶来的一辆轿车受损。事故双方无争议。由于隔离栏变形,想到要赔偿道路设施,冯国强主动报了警。
交警没来之前,冯国强与事故对方就已报险,并协商好修车事情。因为他们的车是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当即委托了修理厂出救援。但是出现场的交警却要扣车,让冯国强凭路政赔偿单取车,并叫来了那家事故吊装公司的拖车,把冯国强的车和对方无责任的轿车强行拖走。
冯国强提出,可否滞留他的证件,放他先去修车。交替不允许。
冯国强又问,为什么还要扣对方的车,交替不吱声。
冯国强打听,去哪办道路设施赔偿,交警说不知道,让他自己去找。
被撞移位的护栏共三段,仅有一段变形,其余两段只有位移没有变形。但交警又找来一辆卡车,要求来人把三段护栏都拉走。
两辆车被拉到距事故地约8公里的一停车场,无责方的轿车在那里放了一夜,第二天即允许提走,该车1295元的拖车停费用由冯国强支付。
三天后,冯国强拿来路政赔偿单取自己的车,被吊装公司要去1335元,其中拖车费1280元,停车费55元。
之后,冯国强找来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公司,将车从那个停车场拖至京南丰益桥附近的修理厂。这段距离比吊装公司拖车的距离远六七倍,费用仅400元。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公司说:“这是全市统一价,是按里程算。”
2.赞方称,拖车费高与交奋无关
冯国强粗算了一下,吊装公司的拖车价格是救援公司的20倍。若不是交警强制指定拖车.不会有这样的结果。他向交替信访部门投诉.未被受理,原因是“拖车价格不归交警部门管”。
记者与当事交警队联系,一位队长说,交警在这件事的处理上符合规定。因为涉及设施赔偿,责任车必须扣在指定停车场,吊装公司是交管部门指定的,他们收费确实高,但与交替无关。
至于拖走非事故责任车,当事交替称是冯国强同意的。记者再次向冯国强核实,冯国强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当时我们双方已联系好救援,救援尚未到达,交赞就强制将车拖走了。”
3.媒体曾报道:,公里收1040元
在此之前,2005年7月6日,《北京娱乐信报》曾发《9公里拖车收费千元》的报道,说得也是这家事故吊装有限公司。当事人的出租车发生事故,司机报替,还没顾上找救援,就来了交替,同时,还来了这家吊装公司的拖车将车拖走。第二天,当事人取车,9公里的路被收了1040元拖车费。
信报记者间这家公司询问为什么拖车费这么高,对方称,是物价局定的。信报记者问物价局,得到的回答是:“拖车费目前无统一标准。”
4.“权威”说法如限靴扭痒
交警指定经营性的公司拖车,天价收费能与交警无关吗?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指出:公安交管部门不得将车辆拖移至停车收费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均停车收费水平的停车场停放。而这家事故吊装公司收的是拖车费,不是停车费,于是高收费又有了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