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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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2 21:24:23
加入收藏(一)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I.意外事故责任有:
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I)碰撞
碰撞是指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或运动中的物体意外撞击。这里的碰撞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这里的碰撞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机动车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关于车辆装载的规定载运货物(当车辆装载货物不符合装载规定时,须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车与货即视为一体,所装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同时碰撞应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
(2)倾覆
倾覆是指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车辆翻倒、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
3.火灾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这里指车辆本身以外的火源以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基本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的燃烧导致保险车辆的损失。
(4)爆炸
爆炸是指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员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形成破坏力的现象。
发动机因其内部原因发生爆炸或爆裂、轮胎爆炸等,不属本保险责任。
(5)外界物体倒塌
外界物体倒塌是指保险车辆自身以外由物质构成并占有一定空间的个体倒下或陷下,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例如,地上或地下建筑物坍塌、树木倾倒,致使保险车辆受损,均属本保险责任。
(6)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是指陨石或飞行器等空中掉落的物体,致使保险车辆受损,属本保险责任。吊车的吊物脱落以及吊钩或吊臂的断落等,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也视为本保险责任。但吊车本身在操作时由于吊钩、吊臂上下起落砸坏保险车辆的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