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工作有哪些模式
检验工作与理算工作是理赔工作的两个组成部分。检验是对损失情况进行现场和专业的调查和勘察,对损失和程度进行客观、专业的描述和记录,对修复的可能性进行判断,对于可以修复的,应对修复的方式以及费用进行确定。理算是根据检验报告提供的损失情况,结合保险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计算应支付的保险赔款,并将赔款划付被保险人。
检验工作与理算工作的关系是相互依赖密不可分的。检验工作是理算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理算工作是检验工作的目的,同时,理算工作还可以对检验工作起到监督和检验的作用。
理赔运作基本流程图:
报案~现场检验一配件报价~完成检验报告一提交单证~完成理算报告一完成赔款一计算书一支付赔款(有追偿事项的要完成追偿)一结案
异地出险可以按以上程序由公司自行完成,也可以委托公司在当地的分支机构完成代理查勘和代理定损的工作,即从现场检验、配件报价、完成检验报告、提交单证、完成理算报告和完成赔款计算书等工作都由分支机构完成,公司自身负责赔款;还可以委托其他公司在当地的机构只代理查勘,完成检验报告的工作,其他事项由公司自身完成。
(二)检验与理算的管理模式
1.现状
我国保险市场,尤其是机动车辆保险市场,采用的基本上是合并由保险人承担的模式,即由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负责对事故的检验和理算工作。当前,市场上保险主体相对较少,被保险人的保险意识淡薄,保险公估行业不发达,车辆修理市场相对混乱,社会信用环境较差。所以,现在这种模式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这种合并山保险人承担的模式又存在明显的弊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被保险人的消费者意识不断提高,这种模式的公正性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同时这种模式也不利于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的业务管理和经营核算。
2.理想模式
理想的模式是将检验工作从保险公司分离出去,由专业的机动车辆损失检验的公估公司负责,保险公司根据公估公司的检验报告进行理算。这对于整个保险业是一种进步。首先,由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负责检验工作,它能够更好地体现保险合同公平的特点,避免了许多争议和纠纷;其次,由专业人员负责检验更能够体现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同时,可以促进保险公估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结构;再次,由于保险公司向公估公司支付实际发生的检验费用,更能够如实反映经营的真实情况,避免保险公司配备固定检验人员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增加固定的经营成本。
同时,第三方检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尽管机动车辆损失第三方检验制度符合社会和行业的发展趋势,但目前有我国机动车辆损失第三方检验制度的发展儿乎还是空白,绝大多数的机动车辆损失案件的检验工作仍然是由保险公司的检验人员完成的。其原因一方面是保险公司对于公正检验的认识问题,以及保险公司自身经营管理模式的问题,另一方面,公估公司的业务和管理水平的问题以及社会信用环境的问题也是重要的原因。首先,机动车辆损失检验工作是一个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工作,公估公司的检验人员应具有必要的机动车辆维修专业知识、机动车辆配件市场价格信息以及保险专业知识等,同时,其还应具有相当的表达能力和谈判技巧。其次,机动车辆损失与其他保险损失相比较存在金额通常较小的特点,所以,从
经营的角度看,保险公司能够支付的检验费用有限。公估公司在收费方面应当走以专业优质的服务获取较大的业务量,通过较大的业务_ht来降低成本的收费和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