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投保车险须注意十大事项

 所属分类:  2013-7-13 16:23:45    加入收藏
  一、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三、保险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四、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六、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七、核对保单   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八、随身携带保险卡   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九、提前续保   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十、注意莫生“骗赔”伎俩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各位车主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目前影响车险保费的主要有四大因素:一是驾驶记录 。在过去三年内你是否有违规驾驶或过去五年内是否有过失将决定你的驾驶记录等级 。   总之小心驾驶 、少吃告票 、没有事故 ,你的保费就会降低 。同时 ,驾驶人的年龄 、是否新手以及车辆常由一人驾驶还是两人驾驶也是影响保费的因素 。   二是汽车型号 。据了解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对不同型号年份的汽车都有不同的风险数值 。简言之 ,汽车价值越高或越流行 ,保费也相应走高 。   三是驾驶区域 。两辆同样的私家车在市区行驶和经常远途行驶 ,保费也会不同 。不仅如此 ,有的保险公司在确定保费的时候 ,甚至会把你的车泊在自家门口车库还是地下公共停车场都考虑在内 。   四是是否连续受保 。如果有合理的理由 ,如到外地出差 、旅游两三个月 ,其间不使用车辆 ,保险公司多数会同意暂时把你的汽车保险停掉 ,等你回来后再按原来价格恢复保险 。但如果没有足够理由 ,他们可能认为你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要停止保险 ,再恢复时会把你作为新客户来考虑 ,通常这意味着加保费 。

2012年7月13日

了解车辆保险种类及费率很有必要
    随着保监局同保险行业共同努力推出的一系列车险改革,我国车险市场近年来发展越来越迅速,车主对车险行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也就很有必要。因为这样才可以与时俱进,不至于落伍,从而更好地投保车险、进行理赔。下面笔者主要就车辆保险种类及费率进行说明,以使车主更好地明白。 车辆保险种类及费率是车主比较关心的。车辆保险种类较多,从大的方面来说主要是交强险同商业险。交强险当然是车主必须缴纳的。至于商业险,车主则可以自由选择投保。投保商业险时,车主不要全部都投或者全部都不投。前者看似保险,其实并不是很有必要。后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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