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连续两次出险 如何理赔

 所属分类:  2013-7-13 17:00:19    加入收藏
 前几天,王先生驾车去郊区游玩,倒车时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的树上,导致汽车的后备箱盖受损。当时王先生并没有及时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而是打算把车开到市区修理厂后再通知保险公司,将定损与修理同时进行。没想到的是,王先生在返回途中又撞到了路边的护栏,导致汽车右侧受损。

  根据车险条款,在汽车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的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不予理赔。但奇怪的是,王先生的车这次连续两次出险却顺利得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这是为什么呢?就此咨询了保险律师。

  保险律师表示,“受伤汽车”遭遇第二次车险后,保险公司是否对第二次出险进行理赔,主要是根据第一次出险是否足以影响汽车的安全性能。如果第二次事故的原因与第一次事故损坏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即第一次出险汽车被损坏已经处于非安全行驶状态,当这类汽车遭遇第二次出险受损时,保险公司对于第二次出险遭遇的损失是不予理赔的。例如,如果车主开车时第一次出险导致汽车制动功能受损,出现刹车不稳或制动迟缓的情况,那么如果该车继续行驶导致第二次出险,保险公司将不作理赔。

  相反,如果前次汽车出险后,汽车的性能并没有受到负面影响,可以证明汽车出险后性能稳定,仍处于安全行驶状态中,那么当汽车第二次出险受损时,保险公司如果认定第二次出险属于保险责任事故范围内,仍然会给客户理赔。以上王先生的案例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得到了保险公司赔偿。

  如果汽车是在前后两次事故中(期间没有及时修复),导致同一部位受损,是否理赔要看两次事故的因果关系。如果两次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即第一次出险成为第二次出险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第一次出险的损失,对于第二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将不予赔偿。

  另外,如果在一次事故中,汽车受到两次撞击,比如当司机错把刹车当油门踩下时,不但汽车本身将遭到第一次撞击,另外或许由于汽车冲劲过猛,反而会使汽车弹向旁边行驶的汽车,导致第二次撞击,而这两次撞击会导致汽车的同一部位受损,对于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按一次事故核定损失和理赔。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现场判定你的痕迹是否相符,如果相符,一般都是认可的。你将车驶离事发地点不远处,仍然是可是根据现场高度、痕迹这些测量的,不会有什么影响。但要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报案时间内报案,如果报案迟了,就有可能会加扣部分免陪。

  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理赔原则

  车险理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在赔偿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对汽车事故进行查勘工作过程中,必须提出应有的要求和坚持一定的原则。

  (一)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

  (三)坚决贯彻“八字”理赔原则

  (四)注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作用

2013年2月24日

自燃险与涉水险必不可少
    自燃险与涉水险必不可少 通常,汽车在夏季最易引发自燃和遭遇水浸风险。天气炎热、汽车老化,都会导致汽车发生自燃,造成巨大损失。与自燃险类似,在夏季多暴雨地区,路面或者车库积水都易发水浸车。为了确保车辆涉水风险和自燃风险得到赔偿,最好投保“涉水损失险”和“自燃险”,这些均属车损险的附加险种。涉水损失险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被保险机动车在水中启动等造成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而车辆“自燃险”规定,投保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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