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

 所属分类:  2013-7-13 17:01:25    加入收藏
 我们都在投险,那么双方分别有什么义务呢?

  保险人义务

  1、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2、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3、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a.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b.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c.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4、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1、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足额支付保险费;保险费付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5、 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

  机动车参加保险后,被保险人就享有其应有的一份权利;与之相对应,被保险人也要履行其应尽的一份义务。

  I.被保险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有关投保或索赔的单证;

  (2)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并获取保险赔偿;

  (3)除强制保险外,有权提出解除保险合同;

  (4)经保险公司同意,并出具批改手续后,有权转让保险合同;

  (5)按保险合同规定,有权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6)有权就赔偿问题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达不成协议时,可以请求仲裁机关或法院裁决。

  2.被保险人的义务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2)维护保养好保险车辆,防患于未然;

  (3)被保险人应在与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的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否则,将无权获得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

  (4)一旦保险车辆出险,应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报请事故主管部门处理。保险车辆在外地出险时,被保险人也可直接与当地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以便使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s)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内如果有转卖、转让、蹭送他人.变更用途、更改牌证等情况时,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合同将自行终止;

  (7)被保险人不得用保险车辆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

  以上七条是被保险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一旦被保险人不能履行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并终止保险合同。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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