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交)强险会否调整
如何扭亏为盈
中国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加(交)强险业务经营亏损7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97亿元,投资收益25亿元。这是继2009年加(交)强险经营亏损29亿元之后,亏损加剧的鲜明体现。
庹国柱认为,加(交)强险和三责险的费率结构存在不合理,还有一些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拖挂车辆多交30%的保险费要按两个保险金额赔款,这种规定就值得进一步研究。因此,不是局部问题,而是整体问题,要改进和完善加(交)强险制度;要合理调整费率结构;还要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此外,保险公司应多与司法和执法部门沟通,以便于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同时,每个开车的人也应该提高风险意识。
是否需要竞争机制
一直以来,业内专家都在呼吁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加(交)强险,以借鉴国外经验,同时引入竞争机制,但却迟迟不见监管部门有所举动。
根据庹国柱介绍,国际上经营加(交)强险的模式与境内不同,比如美国,采取的是市场化的方式,政府只强制车主投保,但保险条款和费率在政府的一定规定下,由各商业保险公司自己制定,盈亏由保险公司自己承担。另外一种模式就是日本和中国台湾采用的代办模式。而境内的情况和以上两种都不同,虽然条款费率是由行业协会制定保监会审批,保险公司缺乏定价权,所以在费率调整方面比较被动。
加(交)强险会否调整
中国保监会近日在分析加(交)强险经营情况时也从完善加(交)强险经营模式、压缩加(交)强险的经营管理成本、维护投保人合法权益、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加(交)强险市场四个方面提出改革思路。
庹国柱认为,提出的这些改革方案是有道理的,但他同时也指出,费率的地区结构、车种结构都需要调整。“现在赔付率在地区之间、车种之间差距很大,保险费率要和风险责任相一致,风险大,多出钱,风险小,少出钱,这才公道。所以赔付率高的地区、赔付率高的车种也应该承担较高费率。但是具体如何调整,需要调查研究。”
加(交)强险能否取消
有网友认为,既然巨亏,不如干脆取消。对此观点,庹国柱认为:“加(交)强险虽然亏损,但还不能取消,强制实施加(交)强险是依据道路交通法,目的是要保障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利益。这几年,加(交)强险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每年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由百分之十几到二十几,对于包括你和我都是有重要意义的。至于亏损,我们应该正视它,更科学合理地解决问题,改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