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盗如何索赔?
理赔要算折旧率
黄先生说,他的车两年前买时,价格是24万元,他在4S店投保时也是按照24万元买的保险。他不明白,既然保险公司说:“盗抢险按照现价赔偿”,为何理赔金额才十几万元?
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车辆保险事业部陈军副经理告诉记者,对投保了盗抢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按照保险合同及《保险法》的规定,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以黄先生为例,爱车两年前以24万元在4S店购买,并且以24万元为保额投保了盗抢险。
保险赔偿金则这样计算:
(1)调查了解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含车辆购置税)为假设22万元;
(2)该车的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22万元×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24个月×家用车月折旧率0.6%=31680元;
(3)赔款=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22万元-折旧金额31680元=188320元×(1-免赔率20%)=150656元。即黄先生的爱车保险赔款为150656元。
车辆被盗如何索赔
陈军介绍,购买了盗抢险的车辆被盗后,车主首先需向警方报警,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配合警方立案调查,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查勘现场和理赔调查。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满60天未破获即可准备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此外,车主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机动车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如果保险车辆全车能被找回,该如何处理呢?
陈军告诉记者,如果保险公司尚未支付保险赔款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归还被保险人。如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保险赔款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公司;如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被保险机动车,则被保险机动车的所有权归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公司办理有关手续。“在选择投保的商业险中,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都是我们建议车主必买的商业险种,虽然有的车主认为‘车被盗的几率很小’因而不买盗抢险,但实际上,盗抢险能花小钱保平安、未雨绸缪。假如黄先生当时没买盗抢险,那他现在的损失就大了。”陈军说。
发现车辆被盗抢后,应在24小时内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并登报声明。经县级以上刑侦部门立案、证实,若3个月内盗抢车辆未追回,被保险人即可理赔。
向保险公司提供的索赔证明一般包括:保单原件;出险证明(由丢车当地的公安部门出具,公安局盖章);权益转让书(用于分清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关于车辆所有权的证明文件。由保险公司提供,一式三份,保险公司、车主、公安部门分别留存);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购置附加费原件、养路费停驶证明、汽车钥匙、登报寻车启事(报纸原件)等等。
索赔手续齐全后,在3个月内提交到保险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在10天内一次结案赔偿。领取赔款时,要携带公章、车主或领款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