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车险交强险是否到期

 所属分类:  2013-7-14 13:13:57    加入收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工具/原料

  保险公司保单、电话

  车牌号码

  步骤/方法

  如果知道自己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可以直接打声讯电话查询

  可以通过网上查询

  如果忘了投保的公司,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去打交警联合平台的电话,每个城市不一样,可以打声讯一下问问看,通过车牌查询,就能看到投保基本信息

  从2月1日起,机动车交强险的保费和保额将执行新标准,由原来的1050元降至950元。由于保费比原来便宜100元,一些交强险将在1月份到期的车主,计划等到2月再投保。对此,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提醒车主,车主拖保,有可能会遭受更大损失。

  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新规定明确:“对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一旦车主交强险断档,商业车险无法理赔交强险责任,其间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只能自己负责。

  最后,交强险续保将享受10%的优惠,那么1050元优惠后就是945元。如果断档,即使您按照950元买新交强险,很可能也无法享受优惠,价格反而贵了。

  专业人士提醒,不要为省100元,蒙受更大损失,车主不要拖保,应按时购买必要的保险。

  机动车交强险到期后未及时续保,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仍需先参照“交强险”标准进行无条件赔付,不足部分按主次责任分担。日前,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一审依法判决一起未交强险,参照交强险标准赔付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被告先按照交强险的标准赔偿原告78510.63元,不足部分其承担次要责任,赔付原告5777.28元,共计各项费用84287.91元。

  2009年4月21日21时许,原告史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轻便两轮摩托车载其妻子原告安某沿西河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金凤小区路口路段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的被告王某相撞,造成史某及安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同年5月,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史某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安某无责任。二原告受伤后,被送到医院救治,造成各项损失1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在机动车交强险过期后,没有主动到保险公司投交强险,其主观有过错。故应当按交强险理赔标准赔偿后,不足部分再按责任比例赔偿。依据法律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介绍,交强险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交强险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对于没有上交强险的机动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令其依据交强险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基本保障,有利于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此案的判决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2013年6月28日

“高保低赔”遭到媒体及公众的频频质疑
    本报讯继质疑国内车险行业“无责免赔”系霸王条款后,央视日前再度曝光车险另一霸王条款——“高保低赔”。   面对媒体及公众的频频质疑,保监会日前表示,拟就车险的承保、理赔以及条款和费率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调研。保监会方面表示,于9月底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对于车险市场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将积极采取综合性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宗禾)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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