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三者险未到期继续有效

 所属分类:  2013-7-14 15:03:29    加入收藏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摩托车交强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各地保险公司不得以摩托车交强险严重亏损为由拒绝承保,否则将限制该保险公司的其他业务。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天津市摩托车的主要消费市场在滨海新区及郊县农村,共有超过8成的摩托车驾驶者没有购买交强险,市保险协会相关专家表示,《通知》有利于本市各财产保险公司扩展交强险业务,敦促摩托车使用者主动购买交强险,以保障驾驶者及他人的相关权益。

  据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天津市民用摩托车保有量为20余万辆,摩托车的主要行驶区域在滨海新区及郊县地区,办理交强险及牌照的不超过20%。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本市相关交通管理法规规定,城市中心区域不允许行驶摩托车,目前摩托车的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滨海新区及郊县地区。由于购买摩托车的第一年需要在交管所办理牌照和交强险,所以购买不足一年的摩托车都有交强险,但是多数摩托车的驾驶者购买保险的意愿不够积极,加之本市部分保险公司以摩托车交强险严重亏损为由,拒保或拖延办理交强险,导致一年以上的摩托车很少带有交强险,“裸奔”比例相当高。

  北辰区摩托车驾驶者魏先生表示,他驾驶摩托已经3年多了,没办过任何保险。他所在的村子有50多辆摩托车,办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的摩托车不超过10辆,绝大多数都没办理保险业务。

  摩托车交强险易亏损

  平安保险相关营业人员介绍,目前本市的摩托车交强险一年费用为120元,最高赔付额为12.2万元。经核算,一辆摩托车出险需要至少有1017辆摩托车投保才能保持盈亏平衡。摩托车的出险几率又比较大,很容易出险亏损,导致各财险公司对此业务不够积极。平安车险蓟县营业部相关人员介绍,摩托车交强险业务一直比较冷清,一年接不到10单业务。

  记者昨日联系了本市多家财产保险公司发现,只有平安、阳光、安邦等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开展了摩托车交强险业务,且办理此业务的营业网点多在郊区,营业网点数量比较有限,远不能满足农村消费者的需要。

  驾驶者投保意识待提高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超过8成的摩托车存在交强险“裸奔”问题,其中固然有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积极性不高的因素,但摩托车驾驶者投保意识不强的因素也不可忽视。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由于摩托车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农民,郊区的道路交通设施较差,摩托车的出险率很高,2008年全年摩托车事故所占比例高达68%。除了摩托车外,广大农村地区的其他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投保交强险的比率也很低,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也制约着国家“汽车、摩托车下乡”等相关政策的实施。

  临近十一交强险大限,许多车主都赶在这之前投保。记者从北京的主要几家车险公司了解到,这几天来投保交强险的人特别多,交强险的业务员都在忙着为车主出单。尽管不肯透露详细数据,人保表示,交强险的投保量增长了;阳光保险7月份的投保量是1000份,8月份就跃升到4000份,9月份到目前为止已经投保4000份,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然而经过交强险几个月的磨合期,业内人士却发出警示,如果仅仅投保交强险,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额远远不够赔付。

  北京市一中院庭长马来客告诉记者,在以往处理的案件中,通常如果受害人死亡或者重大伤残,一般案件的赔付额不会低于20万元。而交强险实施后,假如司机在无责情况下导致一个行人死亡,保险赔付额相对而言是非常少的,最多只有1万,剩下的一大笔费用就要由机动车司机来承担。

  目前交强险在6万元全国统一的责任限额下,实行了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交强险不设免赔,涵盖面宽但保额低。目前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死亡补偿金合并,都超过50万元。所以,车主在购买交强险后仍需购买15万至20万的商业三者险作为补充,这样才能化解因重大交通事故带来的风险。

  投保建议:投保要打组合拳

  人保北分车险部介绍说,最佳方式是交强险与商业险组合,车主在购买交强险的前提下有选择性地购买一些商业险,比如三责险、盗抢险、车损险、不计免陪险等。目前,商业三责险限额从5万元到100万元以上分为多档,车主可自行选择。据了解,商业三责险的责任限额越高,保费差距越小,比如在北京地区,20万元与15万元档次的标准价格仅差81元,考虑折扣之后,差距更小。因此,京城保险专家建议,车主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尽量投保高限额商业三责险进行补充。

  根据车龄、驾驶员驾龄的不同,专家介绍了一些车险组合方式。

  全面保障方案:交强险+商业三责险(5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车身划痕损失险+其他个性化附加险。适用于新手及需要全面保障的车主。

  经济型保障方案:交强险+商业三责险(2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适用于车辆使用三四年、有一定驾龄、愿意自己承担部分风险的车主。

  基本型保障方案:交强险+商业三责险(1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适用于车辆使用较长时间、愿意自己承担大部分风险减少保费支出的车主。(来源:北京晚报) 10月1日开始不贴“交强险”标志将被重罚

  从10月1日开始,司机们一定要在车辆风挡玻璃右上角贴上“交强险”标志。北京市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对粘贴标志的情况进行严查,民警在处理车辆事故和违法时,也会检查该标志。违反相关规定的车主将被依法扣车并处以交强险保费两倍金额的罚款。

  今年7月1日以前投保商业三者险而且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司机可以不粘贴“交强险”标志,但必须随车携带商业三者险的凭证。如果凭证已经丢失,需要立即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否则,被查获后一样要交纳200元罚款并记1分。

  交管局副局长王立透露,3天之后,检查“交强险”标志将像检查酒后驾车一样,纳入交管局日常执法范围。“如果民警发现被查车辆应当投保却没有投保交强险,当场就会扣车。然后责令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去投保交强险,最后还要罚款交强险的两倍保金,普通5座小轿车的罚款金额为2100元。”王立说。如果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交强险”标志,除了接受以上的处罚之外,交管部门还要对当事人另外处以1800元罚款。

  如果车辆已经投了保险,而且标志随车携带,只是没有按规定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仍然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分,驾驶人必须当场粘贴标志后才能被放行。但摩托车不受这一条款的限制。假如标志没有随车携带,交警也会扣留车辆,在车辆所有人到交通队提供了相应的保险标志后,车辆可以发还,但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分。

  交管局车管所表示,是否投保交强险,关系到车子能够通过年检并正常上路。据介绍,7月1日以前投保商业三者险而且在有效期的,可以参加机动车检验。如果商业三者险已过期,又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管所将不予验车。

  王立副局长表示,10月1日之后,外地牌照的车辆同样要接受这一检查,凡没有粘贴标志,又提供不出有效三者险凭证的,也会被扣车并罚款。(北京晚报) 10月1日起 没上交强险将被扣车 没贴交强险标 十一起扣分罚两百

  市交管局上午称,除有未到期的商业三者险外记者上午了解到 没把交强险标志贴在规定位置 要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除1分 若车辆三者险过期

  对责任人处以基础保费2倍罚款后发还车辆 一辆私人小客车没有上交强险 最低将被处罚2100元 本报讯(记者 白冰)10月1日起,如果车辆三者险过期,车主没有投保交强险仍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将依法扣除车辆并罚款。即使车辆投保交强险了,但没有把标志贴在规定位置,也要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除1分。

  今天上午,交管局和保监局一同对有关交强险的问题作出解释。交管局副局长王立介绍,目前,交管局已经和保监局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并已经对所有交警进行了培训,只要发现没有交强险标志的,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这次对没有交强险的车主处罚非常严格,如果三者险过期,又没有交强险,不仅要被扣车,还要被处以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王立说。

  交管局副局长王立介绍,如果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由交管部门依据规定扣留车辆,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交强险。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后发还车辆。

  对随车携带交强险标志但未按规定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的(摩托车除外),交管部门要按规定处200元罚款并扣除1分,并当场责令驾驶人粘贴标志后放行;

  对未携带保险标志(凭证)的,交管部门将扣留车辆,驾驶人须提供相应的保险标志(凭证)后,交管部门将按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扣除1分后发还机动车。

  计算了一下,一辆私人小客车的基础保费为1050元,如果没有上交强险,最低将被处罚2100元。

  交管局法制处侯有兴科长介绍,这项处罚将和一般交通违法处罚一样,需要到银行缴纳罚款。

  相关链接:商业三者险未到期继续有效

  据交管部门介绍,在2006年7月1日前,已购买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者险保单继续有效。原商业三者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驾驶人驾驶2006年7月1日以后投保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粘贴交强险标志;摩托车要随车携带交强险标志。

201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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