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和交通事故相挂钩
有车族在购买交强险时,费率会根据自己前几年是否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来定。目前,城市有车族最多可享受10%的优惠幅度,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简称交强险办法)规定的最高可优惠30%。
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挂钩
据介绍,此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实行浮动的车辆包括家庭用车、企业机关用车、客车、货车等,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
根据交强险办法,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了无责任交通事故的车主,都能够享受下浮10%的费率优惠。连续两年无交通事故能下浮20%,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无交通事故能享受到的下浮优惠最大幅度为30%。
同时,发生多次和重大交通事故的车主续保时费率会上浮,最大幅度为30%。 目前费率最高优惠10% 。
购买交强险看清《告知单》
车主在续保交强险时,都将收到保险公司出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
告知单上会一一列明被保险车辆的车牌号码,上年度是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是否造成受害人死亡、承保公司具体赔付时间,本次投保对应的费率浮动比率及应交多少保费等信息。
注意事项
在续保交强险时,首先要对保险公司出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进行签章确认
然后再填保单、交费、领取保险标志。车主如有异议的,保险公司须立即告知有关其交通事故的查询方式。
3年没出过事故,本可以享受交强险费率下浮30%的优惠,可最终只享受到二成优惠。昨日,汉口的范先生致电本报,质疑保监会“交强险保费浮动制度”在汉打了折扣。
据介绍,2006年7月,范先生给他新购车买了交强险。3年中,他的车没有出过任何交通事故。根据交强险保费浮动制度,他今年可享受保费下浮30%的优惠。
让他失望的是,他去人保产险咨询,工作人员先是表示没有30%的费率优惠这回事儿,后来又以他没有连续3年在该公司购买交强险,最后只给他享受20%的优惠。
范先生表示,保监会的政策中,并没有这样的要求,这明显是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他不明白,到底是国家的政策大,还是公司的内部规定大?
据了解,2007年7月1日,我国开始实行交强险保费浮动制度。过去3年内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车主续保时可享受保费下浮30%的优惠。有关部门估算,在2006年开始投保交强险的车主中,将有超过六成车主享受到30%的费率下浮。
记者的随即电话调查表明,在武汉,一半保险公司仍未实行保费下浮30%政策:平安产险工作人员称,尚未接到总公司的通知,不能向消费者提供30%的优惠,这样的公司占了一半左右;即使那些愿意提供优惠的保险公司,也不约而同设置了相同的门槛:必须在本公司购买交强险两年,第三年才能享受这一优惠。
记者发现,只要客户不提及最高的7折优惠,保险公司绝对不会主动提起。即使提出这样的优惠,他们也会以各种理由推脱。
业内人士指出,从7月1日,一些符合条件的车主就能享受交强险保费下浮的最高优惠了,保险公司之所以遮遮掩掩,归根到底是只考虑自身的商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