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出险的理赔流程简介
一、报案电话:
二、填写出险通知书
通知书也就是索赔申请书。由保险公司的接待人员指导报案人当场填写,对于其它方式报案的,在事故查勘、核定损失时,由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填写。若被保险人是单位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核定损失
因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
四、提供理赔单证
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的有关必要单证。
五、确认赔偿金额、领取赔款
被保险人提供齐全、有效的理赔单证后,保险公司即根据条款、单证进行赔款理算,然后向被保险人说明赔偿标准和计算依据,若被保险人对赔款没有异议的,即可领取赔款。一般情况下,赔款金额经双方确认后,保险公司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报案期限
报案方式
报案内容
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网上报案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保险险别到保险公司报案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出险车辆牌号、厂牌车型电话报案 人员伤亡情况,伤者姓名、送医时间、医院名址传真报案事故损失及施救情况,车辆停放地点业务员转达报案驾驶员、报案人姓名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联系电话
1、交通事故的必要单证
单方肇事事故双方车损事故人员受伤事故人员死亡事故获取渠道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调解书或判决书。√√交警、法院行驶证、驾驶证、车主身份证√√√√自备住院、出院证明√√治疗医院医疗费用收据√√治疗医院伤残鉴定证明√治疗医院伤残补助说明√公安机关死亡、销户证明√公安机关赔偿对方的凭证√√√接受赔偿方2、车辆被抢事故的必备单证及获取途径
单证名称
获取途径
事故报案证明公安交警部门车辆未破获证明公安侦破部门车辆档案封存证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养路费报停证明养路费征收部门行驶证自 备购置附加费证自 备权益转让书自 备购车原始发票自 备全套车钥匙自 备报 险 流 程
1. 发生保险事故后,请您立即拨打我公司定损、理赔热线咨询,以便您更好的解决事故。
2. 道路交通事故须向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报案电话122
其中几种事故必须经交通部门处理:
1) 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2) 涉及非车辆财产损失的事故;
3) 涉及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事故;
4) 碰撞固定物体且损失较严重的单方事故;
5) 在北京市范围外的所有双方事故;
6) 双方事故较严重的。
定损提示:
定损时请注意以下问题;
1) 定损时须携带的材料:事故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
2) 去办理定损的人员须是被保险人或当事人
投 保 流 程
当你在我公司办理机动车辆保险时,请务必带好以下所需证件,并做好如下工作:
1) 机动车辆行驶证;
2) 续保车辆,需带上年度保单正本;
3) 新保车辆,需带齐车辆合格证及购车发票;
4) 当您拿到保单正本后,请您务必对保单的内容进行核对,如有问题及时更正;
5) 新车行驶证下发后,请您立即电告保险公司登记正式车牌号码;
6) 如果保单记载内容发生变更,请及时告知保险公司。
理 赔 范 围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去理赔?
1、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
2、别人的车相撞了。
3、车撞人 。
4、车风档玻璃碎裂 。
5、事故中司机或乘客受伤。
6、车自燃。
7、车丢失(或被抢)。
二、撞墙事故理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及车主身份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开事故证明
若损失不大,可任意找人写一个《第三方证明》;若损失很大理赔时保险公司有可能向您要交通队或安委会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不要遗漏修理项目。
(四)、修车
1、把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 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如属直赔则无需垫付现金,直接提车。
三、撞墙理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托修单》:保险公司提供,修理厂填写并盖章。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3、《定损单》:保险公司提供并填写,修理厂使用后交回保险公司。
4、《修车发票》:修理厂提供。
5、《施工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6、《材料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7、《第三方证明》: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 是个人则需签字。
8、《赔款结算书》:由保险公司提供。 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 是个人则需签字。
四、撞车事故索赔程序
(一)、明确责任
拨打122报警,让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若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报案
1、开具证明后48小时之内拨打报案中心电话。
2、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及车主身份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3、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 并给您一张《定损单》。 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
(四)、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如属直赔则无需垫付现金,直接提车。
(六)、递交单证
如替三者垫付资金其修车后,向理赔公司提供三者的《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
(七)、领赔款
递交理赔单证后,25个工作日后,带领款人身份证和行驶证领取赔款。
五、撞车理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托修单》:保险公司提供,修理厂填写并盖章。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3、《定损单》:保险公司提供并填写,修理厂使用后交回保险公司。
4、《修车发票》:修理厂提供。
5、《施工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6、《材料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7、《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
8、《赔款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六、撞车事故的交通责任区分对理赔的影响
(一)、负全部责任
您要承担自己车和对方车的全部损失,要负责给对方修车。索赔时,把双方的车送到您的保险公司定损、修理。修完车后,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去交通队结案,还要开出一份事故证明。把事故证明和修车手续送到您的保险公司,等领回赔款。
(二)、负主要责任
您要承担双方车辆损失的之和的大部分(70%或60%)。索赔时,把双方的车送到双方的保险公司定损,然后去您的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双方的车。让修理厂把修车手续做成两份,自己一份,交对方车主一份。凡是双方责任(主要、对等、次要)都要由双方保险公司定损,由责任大的一方的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车。
(三)、负对等责任
您要承担双方车辆损失之和的50%。如果双方没有异议,交通队一般会判各修各的车。索赔时,方法和负主要责任索赔差不多。如果是各修各的车,您可以按负全部责任的方法去索赔,只是最后要把交通队的事故证明交给您的保险公司。
(四)、负次要责任
您承担双方车辆损失之和的小部分(30%或40%)。报案、定损的方法与负主要责任相同。不同的是,您的车将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还要向对方车主索要一份修车手续连同事故证明一起交给您的保险公司。
(五)、不负责任
您的车和对方车的全部损失由对方承担,交通队也不会扣您的分、罚您的款。您完全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明年续保时,您还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10%的安返。
八、司机和乘客出险理赔程序
(一)、送院治疗
(二)、及时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递交单证
将《出险通知书》 、《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事故证明》受伤人员身份证 (复印件)、《赔款结算单》,统统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四)、领取赔款
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后,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十、司机和乘客出险理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诊断证明》:医院提供并盖章。
3、《医药费收据》:医院提供并盖章。
4、《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应付责任。
5、《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十一、丢车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先向公安局报案,也许他们能把车找回来;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车找不回来他们会赔偿损失。
向公安局报案要在24小时内,不可抗因素(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如:丢车时没及时发现;发现丢车后由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动乱不能及时报案等等)除外。向保险公司报案要在48小时之内,否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可抗因素同样除外。不能亲自前去的, 也可打电话或发传真报案,然后再补办报案手续。
十二、丢车理赔程序
(一)、报案
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理赔所需手续清单。
(二)、等二个月
保险公司报案后,耐心等二个月。因为公安部门需二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并给开《丢失证明》,有《丢失证明》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三)、开丢失证明
丢车满三个月后: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了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丢车情况证明;之后,带丢车情况报告、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的丢车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开出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理赔使用。
(四)、开停驶证明
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理赔时使用。
(五)、递交理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权益转让书》、《丢失证明》、汽车钥匙、《停驶证明》、车主证件、养路费收据、《赔款结算单》。以上单证中,如有随车丢失的需到原单位去补办。《丢失证明》和《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一项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六)、领赔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十三、丢车理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需签字。
2、《保险单》:原件。
3、《行驶证》:原件。
4、《购车发票》:原件。
5、 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原件。
6、《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7、《丢失证明》:由市公安局提供。
8、汽车钥匙:原件。
9、《停驶证明》:公路局提供。
10、车主证件:车主是单位的需营业执照;是个人需身份证。
11、养路费收据:原件。
12、《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其中,《丢失证明》、《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少一项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十四、撞人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立即停车,查看伤情,向交通队报案,保护出事现场等候交警处理。若对方伤势轻微,可等交通队来人后再做处理;如果对方伤势严重,则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出事后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因为交通法规规定:擅自移动现场者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情况特殊必须移动时应当在现场标明车辆与行人在出事时的位置。
在交通队处理完现场,安顿好受伤人员后,再抽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只要在事发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
十五、撞人理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一定要索要有关单证,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医疗费(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
误工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
(三)、递交理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均应交保险公司。
(四)、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去领赔款。
十六、撞人索赔所需的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诊断证明》:医院提供并盖章。
3、《医药费发票》:医院提供并盖章。
4、《误工证明》:受伤者所在单位提供并盖章。写明其误工时间及月工资。
5、《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双方应付责任。
6、《赔偿执行凭证》: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赔款已付给受伤者。
7、《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十七、汽车自燃的理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车到保险公司,若车已不能开,则要保护好现场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把其中的一联给他们。如果车辆损失属于自燃损失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将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要留意: 不要遗漏修理项目。
(三)、修车
1、送车并拿上《定损单》,一并交修理厂。修理厂会给您一张《提车单》作为提车证明。
2、提车。修好后,凭《提车单》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四)、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赔款结算单》,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五)、领赔款
交完单证,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十八、汽车自燃理赔所需的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托修单》:保险公司提供,修理厂填写并盖章。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3、《定损单》:保险公司提供并填写,修理厂使用后交保险公司。
4、《修车发票》:修理厂提供。
5、《施工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6、《材料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7、《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013年3月19日
交强险和现行商业三责险有什么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