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公司可以办理交强险
据辽阳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介绍,辽阳市共有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大地财险、安邦财险、永安财险、中华联合、天安保险八家保险公司可以办理机动车“交强险”业务,车主可以在7月至9月内到上述八家公司进行投保。据了解,辽阳市大约拥有机动车辆4万余台,每年机动车投保金额约6千多万元,即使这样,全市每年只有66%的车主为其车辆购买商业保险,仍有34%的机动车没有投保。
此次“交强险”中规定,家庭用车6座以下的需要1050元、 6座以上的需要1100元。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的需要200元、2—5吨 的需要1630元、5—10吨 的需要1750元、10吨以上的需要2220元。营业货车2吨以下的需要1850元 、2—5吨需要3070元、 5—10吨需要3450元 、10吨以上需要4480元。另外,摩托车50CC及以下的需要 120元、50CC—250CC的需要180元、250CC以上及侧三轮需要400元。另外,“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的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此次,机动车交强险上市后,不仅可以带动机动车的保险的投保率,还可以拉动城市经济的发展。
保险标志要贴好
辽阳公安交管部门人士提醒车主,在拿到“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后,要注意核对“交强险”保单和“交强险”标志中的各种信息是否正确,并保存好“交投保人”联和“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在车辆注册登记、检验时,应携带“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
“交强险”标志分两类,内置型保险标志适应于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使用;便捷型保险标志,则适用于摩托车、拖拉机等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领取内置型保险标志的,应将其粘贴在挡风玻璃右上角。
买了交强险因保险公司没有给保险标志而受罚,买商业险也遇到保险公司给张“内部解款单”充发票的行为,肖先生很是想不通。
市民肖贵贤买了摩托车交强险,因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星沙支公司没给标志,他骑摩托车在长沙汽车西站附近被交警查获并处罚。近日,他向本报反映这种“卖交强险不给标志”的做法。
未带交强险标志被交警处罚
“我真是冤呐!”肖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16日在望城县星城镇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的投保点购买了摩托车交强险,保险员给了保险单,但并没有同时给他提供交强险标志。4月21日,肖先生骑着摩托车在西二环外办业务,遇上交警执法。尽管肖先生身上带了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单,但由于不能提供交强险标志,肖先生被处罚。
此时,才明白须带交强险标志的肖先生,急匆匆地赶到太平洋保险公司星沙支公司,拿到了摩托车交强险标志,但岳麓区交警大队并未因他的这一补救措施而改变此前作出的处罚决定。
没有给保险标志只因太忙?
对于因保险公司没有主动给予交强险标志,导致肖先生受处罚一事,太平洋财保公司星沙支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确实有不少投保的客户没有拿到摩托车交强险标志。她说,保险公司确实没有主动提供给客户,如果买保险的客户主动提出来就给了。她同时表示,如果客户还需要交强险标志,是可以给的。
太平洋财保公司负责长沙业务的负责人说,当时没有主动给交强险标志,主要是办理摩托车交强险的量太大,工作人员忙不过来。
记者从岳麓区交警大队第五中队得到的说法是:根据交通安全法,摩托车驾驶员须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及保险标志。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表示,“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因此,交强险标志必须由保险公司主动给。
“内部解款单”不能抵作发票
据了解,在他办理交强险的时候,保险员向他推荐了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交了100元的保险费后,肖先生得到了这张“内部解款单”。肖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的“内部解款单”。
记者注意到,这张解款单上仅盖有太平洋财保公司星沙支公司业务管理部的印章,没有任何税务标志,根本不是发票。
针对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对于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给发票只给内部解款单的做法,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尽管给客户是内部解款单,但多个客户会有一个总发票,如果客户要报销,可以拿这个总发票的复印件出作证明。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认为,保险公司给顾客办理商业保险,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商业行为,也应该主动地给每一位保户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而不是所谓内部解款单,否则不仅对保户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而且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