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机动车辆保险如何选择
为促进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机动车险计算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新制度要求各保险公司自行制订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报经中国保监会审批后公布实施。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广的选择空间。因种类增加,价格不同,中国保监会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渠道的选择
(一)合理选择保险公司消费者应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公司营业机构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的售后服务与产品本身一样重要,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及信誉程度。部分保险公司还对直接在其营业机构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消费者提供优惠。
(二)合理选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代理人购买机动车辆保险。选择代理人时,应选择有执业资格证书、展业证及与保险公司签有正式代理合同的代理人;应当了解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涉及赔偿责任和权利义务的部分,防止个别代理人片面夸大产品保障功能,回避责任免除等条款内容。
二、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选择
(一)根据实际需要购买消费者选择机动车辆保险,应了解自身的风险和特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人所需的风险保障。对于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有产品应进行充分了解,以便购买适合自身需要的机动车辆保险。
(二)了解机动车辆保险内容条款。消费者应当询问所购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是否经保监会批准,认真了解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特别约定,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和折旧的规定。保险公司是否对于除外责任做出说明,是否提供附加险对除外责任进行承保等。
保险费的计算。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应当向消费者公布费率表及费率表说明并进行解释。消费者应当关注其费率是否与保监会批准的费率一致,了解保险公司的费率优惠规定和无赔款优待的规定。通常保险责任比较全面的产品,保险费比较高;保险责任少的产品,保险费较低。
赔偿金额的计算。消费者应当了解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赔款的计算规定和方式。
消费者对于条款内容或保险费计算如果有疑问,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或者代理人进行解释。
做好规定动作确保理赔无忧
汽车出险,是广大车主最为烦心的事情,心疼爱车不说,也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出险之后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到最及时有效的理赔、最大限度减小车辆事故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呢?第一,要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详细说明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在保险查勘员到来之前,应保持车辆受损部位的原貌,不要自行修补或扩大损失。同时,要向交警报案。第二,要随身携带机动车“三证一单”。包括车主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单等,重要单证随身携带可以极大地提高理赔效率。第三,要主动采取快处机制。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单方车辆损失在两千元以下,各方当事人对事实及责任无争议,可对现场进行拍照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或前往市内的三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处理。第四,要及时领取保险赔款。在定损后,车主要及时将索赔所需单证交给保险公司,以便及时获得赔款。同时,广大车主一定要亲自领取赔款,尽量不要由修理厂代领,切实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