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短期交强险 满足需求
一是强化行政处罚,对以“没有保单”、“系统故障”等理由不承保摩托车交强险的,依法按拒保交强险处罚,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二是强化信访处置,由辖内产险公司总经理室分管负责人直接受理摩托车交强险有关投诉,并实行包案处理,限期1日内办结。三是强化信息公开,辖内产险公司必须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包含交强险承保规范流程和监督电话的消费提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四是强化舆论监督,通过重庆主流新闻媒体,向市民公布监管机关采取的各项监管措施及监督投诉电话,形成治理摩托车交强险投保难的社会合力。
由于禁摩,东莞部分财产保险公司调整了摩托车交强险投保期限,其投保期限不再局限于整年,目前可以办理几个月的短期交强险。昨日,记者从人保财产保险东莞公司获悉,针对东莞禁摩的现状,该公司调整了摩托车交强险的投保期限,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还表示,“近日将向所辖机构下发有关摩托车可办理短期交强险的通知。”
出台短期交强险满足需求
据了解,按照中国保监会对交强险的有关规定,“交强险的投保期限一般是一年,但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并可要求保险公司按照规定退还相应保费。三种情况是,被保险机动车依法被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由于东莞市在今年8月10日发布了综合整治摩托车的通告:自2006年9月1日起,禁止异地牌证摩托车在东莞市除国道、省道以外的所有道路上行驶。自2007年9月1日起,禁止本地牌证摩托车(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除外)在东莞市环城路以内的禁止道路上行驶。如今,外地牌证摩托车基本上已离开了东莞,但本地摩托车还有近一年的“有效驾期”,在此期间,部分摩托车将“易主”或者提前报废,投保交强险的话,就不够“一年投保期”,对于摩托车主来说,办理一年期交强险,自然有些不合算。
据东莞市交警部门统计,目前东莞本地号牌摩托车有69万辆,摩托车交强险市场还是比较大。正是在此种情况下,人保财产保险东莞公司及时调整了摩托车交强险的投保期限,出台了摩托车可办理短期交强险的措施,以满足摩托车主的实际需求。
据了解,按照保监会对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有关规定,目前东莞市面上普通的50CC~250CC摩托车,交强险保费是180元/年。如果摩托车主从2007年元旦起投保2007年的摩托车交强险,他可以办理为期8个月短期交强险,应交纳保费120元(180/12×8=120)。据了解,在保障期间,摩托车投保人的权益不会因交强险期限“缩短”而“缩水”,发生事故仍可获得相应的理赔。
提前报废可以退保
针对部分摩托车主可能投保了一年期的交强险、到时可能或提前要求报废,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还表示,除了实施短期交强险外,对于提前报废的摩托车,可以凭报废证明和相关证件,到保险公司办理通保手续,保险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给投保人退还相应的保费。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东莞有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目前还没有就“禁摩”而调整摩托车交强险的投保期限。据华安财产保险东莞公司车险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出台摩托车短期交强险的有关规定。”不过,针对摩托车主提前报废,这位负责人建议摩托车主及时携带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
在采访中,许多摩托车主认为办理短期交强险比退保更划算。家住胜和管理区的陈姨表示,“摩托车交强险一年才180元,为几十块钱去保险公司退保,太麻烦了。”不过,她非常认同摩托车短期交强险,“这样实在,也减少了许多麻烦。”
按实际天数计算可退保费
据了解,如果购买了一年期的摩托车交强险因为“禁摩”而提前报废,摩托车主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保险公司应及时向投保人退还相应的保费。
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还就保费如何退还作了一番解释,“在实际退保中,保险公司一般按一年365天计算保费,并按实际投保天数退还余下的保费。”举例说明,如果摩托车主在今年9月1日投保了一年期交强险,到今年12月31日报废,他实际投保天数是122天,余下243天,应退保费是119.83元(180/365×243=119.83)。
据了解,对于摩托车退保交强险,目前东莞部分财产保险免收手续费,只是按上述实际投保天数计算应退保费。